最近,本人就朝阳路心怡花城小区路段所施划收费停车位侵占小区用地红线向市民热线进行了投诉。后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场核实,反馈侵占行为属实。本人要求相关部门停止违法侵占,但市民热线给出的回复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试问:小区用地红线范围是否属于城市道路范围?如果是, 小区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岂不形同虚设?如果不是,相关部门存在断章取义、漠视法规、野蛮执法之嫌。急盼有理有据之回复!
|
|
2楼#
发布于:2023-05-04 08:00
热线回复纯属和稀泥。如果道路确实占了小区红线,那说明你们被开发商套路了。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划的停车位,收益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
|
|
4楼#
发布于:2023-05-04 10: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