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三甲医院看病门诊报销起付线300元,这个300也是按药品费用的占比累积的吗?退休职工医保的老人一月份去中医院看病,开了200多块钱的药,但是发票上的起付线只有20多块钱,意思是起付线300元,是按药品总费用的百分之十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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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2-24 10:45
帖内置顶 – – 2023-02-24 10:47
关于咨询门诊报销起付线的回复 网友ly400: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政办发〔2022〕12号、常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参保患者在核实门诊报销金额时,要注意医疗总费用不等同于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 由于您上传的发票图片不清晰无法识别,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我局无法通过系统核实具体费用明细。如有疑问,可拨打市医保局门诊慢病服务所工作电话:0736-7812155。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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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3-02-24 10:45
关于咨询门诊报销起付线的回复 网友ly400: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政办发〔2022〕12号、常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参保患者在核实门诊报销金额时,要注意医疗总费用不等同于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 由于您上传的发票图片不清晰无法识别,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我局无法通过系统核实具体费用明细。如有疑问,可拨打市医保局门诊慢病服务所工作电话:0736-7812155。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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