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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咨询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3-02-21 09:26扫一扫,手机看帖
市医保局:
       我是武陵区职工医保,不知道市里和区里的政策是否一致。今年特殊病种是不是不报销检查费了?去年还可以报销,前段时间复查,医院称政策改了,检查费不报销,只报销医药费。再就是门诊费报销这块,对检查费的报销比例是不是很低?400多元的检查费,好像只报销了十几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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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02-21 09:26:15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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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2-22 11:08
关于咨询特殊病种报销政策的回复


网友正能量123:
您好!
关于你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职工医保相关政策,市县均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保持一致性。
二、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2号第十九条: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购药(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居住地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购药)。超过门诊慢特病药品费用限额、明显不合理的药品费用,不得纳入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范围。
三、根据《常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2)32号文件精神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由于论坛无具体的身份信息,无法核实您具体的门诊就医记录。只能分析您可能是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看门诊,故除去起付线和非政策范围内的金额后只报了几十元。
如果还有相关门诊报销的问题,可以拨打武陵区医保部门门诊保障组电话0736-726602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