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房武陵府电箱摆放位置,与合同完全不符,完全不顾居民的安全,变电箱属于特种设备,是一定要放在指定的特种设备房内,不得随便摆放,但长房的电箱放在儿童施乐区周围,这是非常危险的,强烈要求长房把电箱转移至负一楼,业主们有找开发商协商,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完全视众多业主的话于空气,请政府领导施压给开发商,要求整改如合同所示的放置于负一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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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11-03 10:48
帖内置顶 – – 2022-11-03 15:10
网友:
您好!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住宅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于9月27日提请竣工联合验收,现场经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提出了部分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经过十多天的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合同收房时间为10月10日)。根据当前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就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三次现场解答和沟通协调,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绿化品质问题 经现场核查,本期交付区域内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基本上按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提交的绿化设计方案是由设计单位按照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中的平面布局、绿地率等指标要求进行的设计,和宣传的效果图是否一致不属于主管部门审批把关的范围)。对业主反映绿化品质与购房时承诺效果严重不符的问题,经查看建设单位开盘时宣传的沙盘效果图、宣传册等资料,确实对比现小区内的实景有一定差别,对此,主管部门已责成建设单位响应广大业主呼声,立即进行提质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已安排原园林景观设计公司于10月20日来现场进行踏勘和提质设计(已出初步方案),对设计后的效果图要求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公开,并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监督实施,确保提质效果。 另需要说明:受今年极端高温干旱影响,建设单位在院内苗木种植遇到较大困难,移栽过程中,为了保证苗木更好成活,进行了打叶疏枝处理,特别是西大门乔木打叶比较厉害,造成观感上不完美,缺乏层次感,且目前正处于秋季落叶季节,院内苗木树叶较少,到2023年春夏季应该会有较大改善。 二、关于项目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地下室因为存在部分管道整改问题,未达到验收条件,因此建设单位未提请验收。但据现场查看,地下室已基本具备使用功能,根据建设单位安排,12月中旬预计可完成验收及正式交付使用。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经查看《购房合同》,首批交付的房屋在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中双方已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业主反映收房时电表、水表未安装的问题,经调查,建设单位在交付时,因交付时间紧,挂表通电因涉及到特护期的用电管理因素,供电部门暂不实施调整接入公变,建设单位只能暂时使用专变作为临时用电给业主使用(户内有电但不收费),特护期过后,目前已接入公变,电表全部挂表完成时间为11月中旬。水表挂表不及时的问题主要是受供水公司单次领表数量有限的影响,10月11日已全部完成挂表。 三、关于配电箱建设在院内地面、存在潜在危险的问题 经查看相关资料,配电设施的建设程序如下:(1)2019年9月30日,市自规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地下室),公变及专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2)项目开工之前,经过施工图审查,审查后的变配电设施设置在地下室;(3)2022年9月,应常德市电力局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变更(经审图平台审核通过),将地下室公变低压配电室及公变高压环网室移至地上室外(变更主要是建筑专业部分);(4)在施工过程中,将地下室公变及环网柜移至地上建设(专变则设置在地下室),其中,供电专项方案由电力专业部门审查,箱变的选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来确定。 以上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 (1)调整后箱变的地面位置未及时报市规划局进行变更; (2)因变更后的地面箱变布局集中在儿童乐园区,既影响美观和品质,又让业主觉得有安全风险,且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公布箱变调整情况,既成事实后导致成为业主诉求最强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经市自规局、市城区供电局、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磋商,且市住建局于10月25日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处理调度会进行督办,会上建设单位已表态请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结合小区内园林绿化提质和院内管网的实际情况,拿出箱变位置整改方案,将位置进行合理化调整。调整布局方案将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划部门对管线设置要求的指导,形成后通过小区楼栋代表认可,之后进行公布再行实施。10月29日,建设单位制定的初步整改方案经市自规局、城区供电局初步审查后已与业主代表(含楼栋代表)进行现场协调沟通,会上要求开发企业充分尊重业主意见,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征求业主代表同意后向电力部门申请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市自规局再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涉及相关专业规范依据和常德的实际情况:根据T/CDZX 012—2019《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1月1日实施)5.1.2款中“居住区公用变电所采用户外箱变地上布置”、“并应符合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经属地供电公司审核同意”的相关规范条款,市电力部门考虑到方便维修、极端暴雨天气避淹等因素,近两年来,城区新建小区的公变基本上都在地上设置。 四、关于宣传架空层中具有特色分区的健身娱乐休闲设施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根据住宅建设规范和规划核实的要求,主管部门在验收核实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按照规范,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架空层属于公共空间),健身娱乐休闲设施属于购房合同附属条款中的约定内容。经现场查看,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景观会客亭等。因疫情原因延长了生产时间而未及时到货,建设单位承诺,对其他功能区和架空层中的特色配套设施将会在交付后迅速按合同进行完善。且目前已陆续到货,正在抓紧安装。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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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10-19 14:59
退1罚3可以么? 有没有律师解答下。最少可以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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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11-03 10:48
网友:
您好!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住宅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于9月27日提请竣工联合验收,现场经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提出了部分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经过十多天的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合同收房时间为10月10日)。根据当前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就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三次现场解答和沟通协调,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绿化品质问题 经现场核查,本期交付区域内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基本上按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提交的绿化设计方案是由设计单位按照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中的平面布局、绿地率等指标要求进行的设计,和宣传的效果图是否一致不属于主管部门审批把关的范围)。对业主反映绿化品质与购房时承诺效果严重不符的问题,经查看建设单位开盘时宣传的沙盘效果图、宣传册等资料,确实对比现小区内的实景有一定差别,对此,主管部门已责成建设单位响应广大业主呼声,立即进行提质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已安排原园林景观设计公司于10月20日来现场进行踏勘和提质设计(已出初步方案),对设计后的效果图要求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公开,并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监督实施,确保提质效果。 另需要说明:受今年极端高温干旱影响,建设单位在院内苗木种植遇到较大困难,移栽过程中,为了保证苗木更好成活,进行了打叶疏枝处理,特别是西大门乔木打叶比较厉害,造成观感上不完美,缺乏层次感,且目前正处于秋季落叶季节,院内苗木树叶较少,到2023年春夏季应该会有较大改善。 二、关于项目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地下室因为存在部分管道整改问题,未达到验收条件,因此建设单位未提请验收。但据现场查看,地下室已基本具备使用功能,根据建设单位安排,12月中旬预计可完成验收及正式交付使用。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经查看《购房合同》,首批交付的房屋在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中双方已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业主反映收房时电表、水表未安装的问题,经调查,建设单位在交付时,因交付时间紧,挂表通电因涉及到特护期的用电管理因素,供电部门暂不实施调整接入公变,建设单位只能暂时使用专变作为临时用电给业主使用(户内有电但不收费),特护期过后,目前已接入公变,电表全部挂表完成时间为11月中旬。水表挂表不及时的问题主要是受供水公司单次领表数量有限的影响,10月11日已全部完成挂表。 三、关于配电箱建设在院内地面、存在潜在危险的问题 经查看相关资料,配电设施的建设程序如下:(1)2019年9月30日,市自规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地下室),公变及专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2)项目开工之前,经过施工图审查,审查后的变配电设施设置在地下室;(3)2022年9月,应常德市电力局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变更(经审图平台审核通过),将地下室公变低压配电室及公变高压环网室移至地上室外(变更主要是建筑专业部分);(4)在施工过程中,将地下室公变及环网柜移至地上建设(专变则设置在地下室),其中,供电专项方案由电力专业部门审查,箱变的选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来确定。 以上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 (1)调整后箱变的地面位置未及时报市规划局进行变更; (2)因变更后的地面箱变布局集中在儿童乐园区,既影响美观和品质,又让业主觉得有安全风险,且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公布箱变调整情况,既成事实后导致成为业主诉求最强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经市自规局、市城区供电局、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磋商,且市住建局于10月25日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处理调度会进行督办,会上建设单位已表态请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结合小区内园林绿化提质和院内管网的实际情况,拿出箱变位置整改方案,将位置进行合理化调整。调整布局方案将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划部门对管线设置要求的指导,形成后通过小区楼栋代表认可,之后进行公布再行实施。10月29日,建设单位制定的初步整改方案经市自规局、城区供电局初步审查后已与业主代表(含楼栋代表)进行现场协调沟通,会上要求开发企业充分尊重业主意见,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征求业主代表同意后向电力部门申请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市自规局再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涉及相关专业规范依据和常德的实际情况:根据T/CDZX 012—2019《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1月1日实施)5.1.2款中“居住区公用变电所采用户外箱变地上布置”、“并应符合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经属地供电公司审核同意”的相关规范条款,市电力部门考虑到方便维修、极端暴雨天气避淹等因素,近两年来,城区新建小区的公变基本上都在地上设置。 四、关于宣传架空层中具有特色分区的健身娱乐休闲设施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根据住宅建设规范和规划核实的要求,主管部门在验收核实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按照规范,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架空层属于公共空间),健身娱乐休闲设施属于购房合同附属条款中的约定内容。经现场查看,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景观会客亭等。因疫情原因延长了生产时间而未及时到货,建设单位承诺,对其他功能区和架空层中的特色配套设施将会在交付后迅速按合同进行完善。且目前已陆续到货,正在抓紧安装。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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