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成道国,石门县楚江街道阎家溶社区25组居民,原系阎家溶社区居委会主任、已自动辞职。
被举报人:成道定,石门县楚江街道阎家溶社区23组居民,原新关镇阎家溶村村干部。 成道定在临近石清公路阎家溶路段的宅基地上修建一栋二层住房后,为规避“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假借哥哥成道坤的名义另外获得建房用地许可,在该住房下面又修建了一栋四间二层的住房和二小间偏杂屋,曾将其中一部分房屋出租给林业管理部门设立木材检查站,原宅基地上住房则出售给了户口并不在阎家溶社区的县城教师覃志强。事实上,成道坤和儿子成德学属同一个家庭户口,在阎家溶社区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和住房,并不符合单独申请建房用地许可的法定条件。 2017年,石清公路阎家溶路段(壶瓶山大道)提质改造时,以成道坤的名义修建的二小间偏杂房及所占用土地被依法征收,但该房屋的实际修建人成道定在获得约50000.00元补偿款后,以“偏杂房被征收导致生活用房缺失”为由,多次找楚江街道控违办、阎家溶社区等要求在四间二层住房的基础上加修半层生活用房,并承诺不再在已经征收补偿的偏杂房土地上另外修建生活用房,该请求获得楚江街道控违办批准且完成了半层房屋的修建。但是,成道定在刑满释放人员成德林(曾因以舆论监督为名敲诈勒索被判入狱)的授意下,再一次以“生活用房缺失”为由,在2019年期间多次找包括成德林的同学在内的县城建办主要领导请求修建生活用房;经成德林的极力促成,石门县城建领导小组违规以《2019.9号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批准,使得成道定在已征收的二小间偏杂房原址重新修建了二间一层生活用房,离壶瓶山大道不足2米。此事经社区居民投诉举报后,相关部门却枉顾事实地回复称:经楚江街道办调查处理,成道定已按纪要要求,在街道控违办、社区的监督下完工,未出现超层超范围超面积的情况(《2019.9号会议纪要》批准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层高为一层),但对该纪要的合法性、成道定在已征收土地上修建房屋的合法性、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在规划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以及是否真正的未超面积等关键问题却避而不谈。 举报人现依法进行实名举报,要求石门县纪检监察、土地管理、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被举报人成道定假借他人名义骗取建房用地许可、在已征收的土地上重建房屋等系列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举报人保留依法请求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网络投诉平台对本举报中涉及的问题予以监督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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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9-26 17:34
帖内置顶 – – 2022-09-27 08:07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关于原阎家溶村成道定违规建房的举报信”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楚江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成道定,男,闫家溶社区23组居民,该户原有房屋三间两层,卖给皂市水库移民户覃志强(已过户),2000年,成道定用哥哥成道坤的建房证修建房屋三间两层共140平方米(其中偏杂物40平方米)。2017年,石清公路闫家溶路段(壶瓶山大道)提质改造时,成道坤的偏杂房40平方米被征收并由成道定自行拆除。石清公路完工后,偏杂屋未被施工占用,成道定以无厕所、厨房为由,多次找闫家溶社区、楚江街道办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恢复生活配套用房。石门县城建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20日,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恢复生活配套用房【石门县城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9号)】,纪要要求:同意恢复功能性用房,面积40平方米,层高为1层。申请批准后,成道定于2019年11月动工建设,12月底完工,面积40平方米,只建一层,未违反会议纪要规定。关于您反映成道定假借成道坤的名义获得建房用地许可的问题,街道将组织国土所、城建站、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近期对成道坤的建房资格进行审查,调查该户是否符合建房规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石门县人民政府楚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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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9-19 08:43
帖内置顶 – – 2022-09-19 09:55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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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2-09-16 10:55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63296741 这是成道定假借他人名义违规修建房屋的现场照片。该房屋背后的住房已经出售给户口并不在闫家溶社区的一名教师。修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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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9-19 08:43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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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9-26 17:34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关于原阎家溶村成道定违规建房的举报信”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楚江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成道定,男,闫家溶社区23组居民,该户原有房屋三间两层,卖给皂市水库移民户覃志强(已过户),2000年,成道定用哥哥成道坤的建房证修建房屋三间两层共140平方米(其中偏杂物40平方米)。2017年,石清公路闫家溶路段(壶瓶山大道)提质改造时,成道坤的偏杂房40平方米被征收并由成道定自行拆除。石清公路完工后,偏杂屋未被施工占用,成道定以无厕所、厨房为由,多次找闫家溶社区、楚江街道办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恢复生活配套用房。石门县城建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20日,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恢复生活配套用房【石门县城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9号)】,纪要要求:同意恢复功能性用房,面积40平方米,层高为1层。申请批准后,成道定于2019年11月动工建设,12月底完工,面积40平方米,只建一层,未违反会议纪要规定。关于您反映成道定假借成道坤的名义获得建房用地许可的问题,街道将组织国土所、城建站、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近期对成道坤的建房资格进行审查,调查该户是否符合建房规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石门县人民政府楚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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