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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请求安乡县大鲸港镇长新社区及安乡县法院执行局返还我们土地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08-04 10:56扫一扫,手机看帖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安乡县大鲸港镇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安乡县槐圃村村民委员会7组)的8村民。我们强烈要求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及安乡县大鲸港镇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将我们8村民的土地返还给我们。


我们8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出租给熊立熬,但村委会不同意我们自己与熊立熬签订合同,一定要以村委会的名义签订以上租赁合同所以强行在出租合同上盖章。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霸占我们的土地,不予返还,我们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村委会又怠于主张权利。2021年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安乡县大鲸港镇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方起诉两承租人返还。现安乡县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判决(案号:2021湘0721民初632号)判决熊立熬与杨家慧判决生效后3日内归还涉案土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一年多时间了,且已经向安乡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说是长新社区不予配合;而长新社区又说是法院执行局没有执行。安乡县法院执行局和长新社区就这样推托,踢皮球,致使该鱼塘仍然被杨先慧家霸占,鱼塘仍然没有被清理返还。2021年1月1日至现在鱼塘的占用费用也没有支付。


2011年1月1日,村委会强行撇开我们与熊立熬签订《槐圃村鱼池延包合同》,该合同将我们8人的土地承包给熊立熬经营鱼池。后熊立熬在未经村委会及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该鱼池又转包给杨先慧继续经营(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2020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杨先慧及熊立熬均未与我们8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更没有就后续的租金事宜进行过沟通。双方的合同至此已经结束。熊立熬和杨先慧应将涉案鱼塘清理干净,撤离所有活鱼及相应资产并将土地返还。但承租人私下与村委会部分干部交好,给予干部好处,致使村委会不履行其相应责任。


案涉的土地一共29.5亩,本就被村委会以极低的价格出租(10年租金一共就45000元),现在到期还无法及时归还,我们8村民因此事多次找镇里领导,及安乡县法院执行局要求协调处理,都未得到有效解决。我们现在严重怀疑村委会干部收买了法院执行局的干部,故意不执行我们的案件。法院对于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不拘留,也不罚款。我们村民祖祖辈辈都靠种田种地来维持生计,大家都知道,对老百姓而言,土地是老百姓最大的生产资料,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老百姓失去了最大的生存依靠。我们8人(周利宏、周利华、聂振海、毛建华、郭宏才、肖列、聂文华、聂建军)于2022年6月21日再次联名要求安乡县法院执行局和大鲸港镇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返还我们的土地。我们八人请求上级领导监督安乡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执行好案件。


周利宏


日期: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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