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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请问教育局,芷兰嘉树学校转公办具体事项怎么还不公布?最关心的学费问题也该公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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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2-07-21 10:19				
			帖内置顶  –    –  2022-07-21 10:2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常德市三所民办学校的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校改制后的收费标准也在7月13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常德芷兰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民转公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即常发改价费【2022】262号文件中有所规定,且各校也会及时进行公示并告知家长。请家长们及时关注这三所学校发出收费公告。 常德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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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布于:2022-07-21 09:08				
			
					公布了啊。 
							常德芷兰实验学校、常德芷兰嘉树学校、常德市郡德学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后“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不变,现将有关收费事项明确如下: 一、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参照公办学校住宿费管理模式执行,收费标准统一为600元/生·期。学生公寓内安装了冷暖空调,每人每期加收空调维护费50元,空调电费按计量由学生缴费。公寓宿舍内热水供应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40元。 二、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7元标准执行。学校应根据带量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非营利原则确定学生食堂供餐价格。 三、课后服务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29号)规定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按每生每月150元、高中阶段按每生每月200元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和我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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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布于:2022-07-2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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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发布于:2022-07-21 09:53				
			
					转公了学费应该是0了,只是嘉树不是复读学校吗?复读学校只怕不得转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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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发布于:2022-07-21 10:07				
			
					这套路,呵呵,不发布,你们比教委都清楚, 
							 真是奇葩的社会现象,真搞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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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发布于:2022-07-21 10:1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常德市三所民办学校的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校改制后的收费标准也在7月13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常德芷兰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民转公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即常发改价费【2022】262号文件中有所规定,且各校也会及时进行公示并告知家长。请家长们及时关注这三所学校发出收费公告。 常德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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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发布于:2022-07-2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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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发布于:2022-07-21 11:08				
			
					常德芷兰实验学校、常德芷兰嘉树学校、常德市郡德学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后“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不变,现将有关收费事项明确如下: 一、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参照公办学校住宿费管理模式执行,收费标准统一为600元/生·期。学生公寓内安装了冷暖空调,每人每期加收空调维护费50元,空调电费按计量由学生缴费。公寓宿舍内热水供应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40元。 二、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7元标准执行。学校应根据带量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非营利原则确定学生食堂供餐价格。 三、课后服务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29号)规定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按每生每月150元、高中阶段按每生每月200元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和我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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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葩的社会现象,真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