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柳叶湖街道行政执法队以危房为理由给本人老房子贴上了封条,不让住人也不给拆迁安置,这实际上是对本人正当合法权益的侵犯,本人正当利益是无辜受损的状态,因为贴上封条的房屋以后想要出租是不可能了,而且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和维护会损坏的更快,就真的成了危房了,到时候房子没了宅基地也没有了,老百姓的合法私有财产就这样被掠夺了,这种侵权事件并不少见。本人天生条件并不理想,个头矮小,身体单薄,性格耿直,并不机灵,也没有经济实力,四十几岁的人了到现在还是单身,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弟的安置房,本人名下没有房产,这种状况找老婆的可能性等于零。按照政策本人是有一个安置资格,所以恳请政府执行权力的同时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标准和市场价值拆迁房屋给予本人安置补偿。详情http://cdbbs.cdyee.com/wap-read-run?tid=87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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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6-20 16:48
帖内置顶 – – 2022-06-20 17:48
网友zyj791212comm:
您于2022年6月15日在“常德论坛”中留言,举报“老房子被柳叶湖街道行政执法局以危房为理由贴上了封条,既不让住人,又没有给予拆迁安置补偿”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发生经营性自建房坍塌造成5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后,自5月1日起,街道根据省、市、区三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屋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经查证,你所述“以危房为理由贴上封条”的“老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位于双桥十组,是属于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不是你家唯一住房,排查时正用于出租,有3名租户居住于此。经双桥社区上报、街道工作人员的初步排查,该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在向上级汇报后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按照上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要求,出于对房屋内租户安全的考虑,人员须搬离该房屋,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和你户沟通,对租房内人员进行了劝离,并按照“张贴封条、警示标志、拉起警戒线”的要求完成管控。 对你户房屋“贴上封条,不让居住”,是我办根据上级“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人员全部撤离,并限期拆除”要求开展的工作。同时也望房屋所有人,为了对租户人生安全的考虑,切实尽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目前,街道已对辖区内排查鉴定的C、D级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后续我们会根据上级的指示,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望您能理解配合。若还有疑问,请咨询柳叶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736-7870536。 柳叶湖热线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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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06-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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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6-20 10:46
柳叶湖拆迁安置搞了这么多年,没有必要为这么一个危房动歪脑筋,柳叶湖也不差钱。
楼主的自建房子是危房,这是长沙望城危房倒塌后全国进行自建房大整治行动的结果。 楼主的房子难道没有产权证吗?有产权证,还担心什么呢?如果没有产权证,就要搞清楚为什么没有产权证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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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6-20 11:40
老房子哪有产权证,你家房子贴封条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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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2-06-20 11:45
自建房全国大整治那是政府的权力,但不能侵犯百姓正当合法权益懂不?不能封条一贴了事懂不?你家房子贴封条了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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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06-20 15:28
柳叶湖差不差钱、动没动歪脑筋我不知道,只要不是侵犯老百姓正当合法权益就行,不能封条一贴了事,因为这不是属于一种强迫行为,因为房子作为老百姓正当合法的私有财产并不违法,并不会因为时间推移新旧程度发生变化而变成违法,所以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是说本人不能阻止政府实施权力征用土地,但是政府应当按照市场价值国家标准给予补偿,或拆迁或重建或修缮加固,因为这是一项政府行为不能把责任和损失推卸给老百姓,政府在实行权力的同时应当承担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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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2-06-20 16:48
网友zyj791212comm:
您于2022年6月15日在“常德论坛”中留言,举报“老房子被柳叶湖街道行政执法局以危房为理由贴上了封条,既不让住人,又没有给予拆迁安置补偿”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发生经营性自建房坍塌造成5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后,自5月1日起,街道根据省、市、区三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屋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经查证,你所述“以危房为理由贴上封条”的“老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位于双桥十组,是属于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不是你家唯一住房,排查时正用于出租,有3名租户居住于此。经双桥社区上报、街道工作人员的初步排查,该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在向上级汇报后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按照上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要求,出于对房屋内租户安全的考虑,人员须搬离该房屋,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和你户沟通,对租房内人员进行了劝离,并按照“张贴封条、警示标志、拉起警戒线”的要求完成管控。 对你户房屋“贴上封条,不让居住”,是我办根据上级“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人员全部撤离,并限期拆除”要求开展的工作。同时也望房屋所有人,为了对租户人生安全的考虑,切实尽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目前,街道已对辖区内排查鉴定的C、D级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后续我们会根据上级的指示,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望您能理解配合。若还有疑问,请咨询柳叶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736-7870536。 柳叶湖热线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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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2-06-2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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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2-06-21 09:29
所以恳请政府按照市场价值给予本人安置补偿,如果以危房为借口降低补偿标准或者需要本人自掏腰包倒贴钱来购买房产安家那么这无疑是对本人正当合法权益的侵犯,是掠夺,是犯罪行径!再说本人也没有经济实力,至于原因前面论文已经论证,这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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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2-06-21 09:40
不要说什么我现在住的是我弟的房子等于也是我的,他的就是他的,我的就是我的,不要和稀泥,受害的永远都是弱势者,必须要是非善恶分明,如果需要司法介入,本人支持执法机构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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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2-06-21 10:13
zyj791212comm:不要说什么我现在住的是我弟的房子等于也是我的,他的就是他的,我的就是我的,不要和稀泥,受害的永远都是弱势者,必须要是非善恶分明,如果需要司法介入,本人支持执法机构秉公执法!回到原帖不是你家唯一住房,排查时正用于出租。自己出租用来盈利的房子都不肯修一下,也是太抠了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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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2-06-21 12:50
xiaobin4333:不是你家唯一住房,排查时正用于出租。自己出租用来盈利的房子都不肯修一下,也是太抠了咯回到原帖今年花了几万刚维修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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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2-06-21 12:51
xiaobin4333:不是你家唯一住房,排查时正用于出租。自己出租用来盈利的房子都不肯修一下,也是太抠了咯回到原帖房租是我父母收的,本人从来没有收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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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2-06-22 00:00
zyj791212comm:房租是我父母收的,本人从来没有收过。回到原帖你父母的钱还会给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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