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龙港路五中门面,某个部门在前些天某个早上七点就把车位画好了!问街道说是城管局画滴,找城管说是街道画滴!画就画吧,毕竟人行道也是大家滴,但是可以稍微考虑一下门面老板滴意见吗?毕竟,一年十几万租金也还是为国家做贡献了滴啊!(此处门面是国资委的)你看看那停车位是不是离门面太近了?稍微有乌气皇滴车主,就差点点开进店里克哒!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55367509 |
|
1楼#
发布于:2022-06-17 10:36
帖内置顶 – – 2022-06-17 11:23
尊敬的网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以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次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常德市城区人行道(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交警部门正式移交给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感谢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7日 |
|
|
7楼#
发布于:2022-06-16 18:41
虽然车位画的有点近,这停车的素质也低下,无语。
|
|
9楼#
发布于:2022-06-16 18:59
不规范停车报城管撒
|
|
16楼#
发布于:2022-06-17 10:36
尊敬的网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以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次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常德市城区人行道(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交警部门正式移交给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感谢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7日 |
|
|
17楼#
发布于:2022-06-17 14:59
城管这些回复都是复制的吗?幸好老纸不会,不然会变懒。
|
|
19楼#
发布于:2022-06-18 20:34
这显然不合理,不管上面谁下的指令,只要影响了人民的切身利益,他都是不合理的,讲到哪里他都有个理。也不能简单回复一句某某规定怎么滴怎么滴可以画停车位,得一切从实际出发做事情,这不是我说的。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