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沧港镇报国村村民(周显正已故)的儿子周杰电话18773658015,现在实名举报原报国村前党支部书记刘国远横行乡里,贪污腐败,利用职权与公务员高以红、谭世平等勾联霸占报国村贾家洲外滩面积中饱私囊损害全体村民和子孙后代利益的恶劣行径:
刘国远当报国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国家干部高以红(现在沧港镇政府)、谭世平(原鼎城区武装部部长)、一撮毛和一撮毛的亲戚胡浩(黑社会老大,现已判无期),用欺诈哄骗的手段从村民和安乡佬手中抢夺贾家洲外滩承包权,将其霸占到了2045年以后。 2014年他们不顾我和另外13位村民于2010年签订了贾家洲外滩承包合同,利用有的承包人的短视抢夺到贾家洲外滩面积。他们抢夺有关承包权以后不是将原承包人的承包资金及时退还,而是利用他们的资金为自己生钱所用。安乡佬李兰湘2010年交的15万承包款,直到去年2021年才付清,更不用说补偿。还有几个村民(其中包括一个姓伍,现在都没有付完他应得的款项。村民们说刘国远,高以红等是活土匪,活痞子!对他们的行为敢怒不敢言,他们有当官的和黑社会老大的背景,且关系网盘根错节。高以红在报国村扬言“报国村就是他养老的地方!”他有何德何能?你说咱们报国村村民气人不?他们老子天下第一,不顾原承包人之一的我(周显正)是否愿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我承包的面积栽上了欧美杨,还导致我损失了接近6000元的树苗,致使我2010年前交给刘国远的3万承包款血本无归!这不是用黑手段欺侮我吗?!他们在2018年底就一次性就卖出欧美杨430多万,利润有200多万元。这是侵占的报国村村民包括我在内的利益啊! 刘国远对外口口声声说他在贾家洲外滩承包不占股,在他们内部的“承包协议”承包人上面也没有签名,但他们内部人谭世平已说出他占百分之五的暗股,也有他在他们“承包合同”副页开支明细上的签字和植树时对植树民工提要求为证。如果他没有股份,那他为什么要在高以红、谭世平等的开支明细上签字,为何栽树时给栽树的民工提严格要求?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尽管他们还利用关系和手段请上级清产核资的有关人员为他们非法承包贾家洲外滩出具了“合法手续”,但三岁小孩都知道,那只不过是偷梁换柱,掩人耳目而已!高以红对笔者说(有笔者对高讲话的录音为证):他们用了五条《芙蓉王》香让部分村在他们自己做的合同上签字做了伪证。他们的承包活动既没有通过组织程序,更没有通过全体报国村民的同意,所以是非法的! 根据承包法,刘国远当时作为支部书记,应该召开发包前的全体村民会议,争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并签字认可,然后上报给上级政府批示签字并备案,再对本村和对外发布承包招标信息,做到公平、公开、公证才符合法定程序!投标人必须有三个法人(团体)以上,要优先满足本村村民。他们像强盗一般从别人手里强抢,特别是在我不知情,不愿意的情况下剥夺我的承包权,强占我的承包面积,是谁给他的权利?刘国远破坏合同法,不顾组织原则向高以红、谭世平等非法传递贾家洲外滩村民承包信息,然后与高以红、谭世平等暗箱操作,利用有的承包村民的短视,只顾眼前利益,采取欺诈哄骗小恩小惠等手段让他们放弃承包权。刘国远、高以红、谭世平之流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干部管理条例》,亦违反了《干部组织原则》和《招标法》;因此,他们的所谓对贾家洲的“承包”本身就是非法的!我们报国村村民也绝不允许他们继续霸占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贾家洲外滩面积,损害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 刘国远德不配位,利用职权,鱼肉乡里,欺上瞒下,内勾外联,巧取豪夺,中饱私囊;又与高又红、谭世平等人罔顾国家政策和法律,侵占报国村子孙后代的外滩利益,已到触目惊心,人神共愤的地步!虽然刘国远因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受到了党纪国法处分,但不彻底。他依然猖狂,扬言办案的公安过后还给他道了歉! 我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报国村依法收回贾家洲外滩面积和贾家洲外滩面积上他们栽种的欧美杨树木,归还给我报国村民;由于谭世平等是国家公务员,不具备从事盈利性的经营权利,所以强烈要求没收他们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下惠村民。坚决请求将刘国远、高以红、谭世平等蠹虫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此致 敬礼! 举报人:报国村村民(周显正已故)的儿子周杰(18773658015) 执笔记录人:刘祖祥(18773685758) 2022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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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7-18 10:53
帖内置顶 – – 2022-07-18 10:54
网友:
您好!一、关于外洲合同情况的说明,沧港镇报国村有外洲面积近千亩,通过债务清理,2014年报国村负债本金近140万元,村级道路和水利设施基础较差。鉴于以上情况,报国村对外洲面积分三轮进行发包,采取偿还本金和部分现金的办法进行发包,这样既偿还了本金,又解决了村级道路硬化和水利设施的维护。报国村决定分三轮发包(前两轮为2014至2021年,承包8年,承包款32万元,承包主为姚守付等28户;第三轮延包从2022年至2033年计12年,承包款40万元,承包主为周显政等16户),因当时该承包地种植芦苇,而效益较差,村支两委通过研究,召开承包主和村民代表会议,达成共识,对外洲面积进行转包和整合,由高以红等另外的承包主双倍价格(197万元)进行承包。后通过现在的承包主合同整合,现承包投资78万多元,修通了道路和房屋等基础设施,种上了杨树和蔬菜,村民每年在外洲务工收入近40万元,达到了双赢。2019年,报国村根据上级政策及精神,对外洲面积进行了清产核资,现承包主(高以红等)增加承包款41万元。 但因周杰(周显政的儿子,周显政已故)家想要拿回承包权,但与现承包主未达成一致,因此在网上发布该贴。二、处理情况周杰于2022年6月中旬向法院就承包权归属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现处理结果如下:由谭世平、高以红等人一次性补偿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原周显正3万元承包款对应的承包面积补偿款73000元,于2022年7月15日前付清;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放弃对原合同中外洲的承包权,原合同外洲承包权归谭世平、高以红等人所有;周杰、周远利已撤回起诉,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等不得再就该争议提起诉讼、仲裁、信访等,双方就此签订了调解协议。 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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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2-07-18 10:53
网友:
您好!一、关于外洲合同情况的说明,沧港镇报国村有外洲面积近千亩,通过债务清理,2014年报国村负债本金近140万元,村级道路和水利设施基础较差。鉴于以上情况,报国村对外洲面积分三轮进行发包,采取偿还本金和部分现金的办法进行发包,这样既偿还了本金,又解决了村级道路硬化和水利设施的维护。报国村决定分三轮发包(前两轮为2014至2021年,承包8年,承包款32万元,承包主为姚守付等28户;第三轮延包从2022年至2033年计12年,承包款40万元,承包主为周显政等16户),因当时该承包地种植芦苇,而效益较差,村支两委通过研究,召开承包主和村民代表会议,达成共识,对外洲面积进行转包和整合,由高以红等另外的承包主双倍价格(197万元)进行承包。后通过现在的承包主合同整合,现承包投资78万多元,修通了道路和房屋等基础设施,种上了杨树和蔬菜,村民每年在外洲务工收入近40万元,达到了双赢。2019年,报国村根据上级政策及精神,对外洲面积进行了清产核资,现承包主(高以红等)增加承包款41万元。 但因周杰(周显政的儿子,周显政已故)家想要拿回承包权,但与现承包主未达成一致,因此在网上发布该贴。二、处理情况周杰于2022年6月中旬向法院就承包权归属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现处理结果如下:由谭世平、高以红等人一次性补偿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原周显正3万元承包款对应的承包面积补偿款73000元,于2022年7月15日前付清;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放弃对原合同中外洲的承包权,原合同外洲承包权归谭世平、高以红等人所有;周杰、周远利已撤回起诉,周杰、周远利、陈满珍、周远华等不得再就该争议提起诉讼、仲裁、信访等,双方就此签订了调解协议。 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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