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盘塘镇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晴,与本人系前夫前妻关系。2021年7月武陵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后,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本人看望小孩。本人多次与其住所所在地街道、社区妇联人员电话与其沟通,要求其按照法院判决依法履行配合本人看望小孩义务,但事后一直遭到李晴及其父母的多次阻拦。想请领导与其沟通,说明其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其应对法院判决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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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5-30 10:38
帖内置顶 – – 2022-05-30 10: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到桃源县盘塘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特此回复。 常德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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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2-05-30 10: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到桃源县盘塘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特此回复。 常德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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