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楼#发布于:2022-05-13 20:26 | |
| 31楼#发布于:2022-05-14 11:40 | |
| 32楼#发布于:2022-05-14 20:32 | |
| 33楼#发布于:2022-05-14 20:33 | |
| 34楼#发布于:2022-05-16 09: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近期我单位对城区市容市貌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制定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计划,主要对城区非机动车、共享单车违停摆放现象依法拖移,您反映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对您的电动车造成损坏的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据,经查实确定为我单位执法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由执法单位负责维修。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我单位执法人员将注意对违停车辆的保护,避免发生对违停车辆拖移过程中造成损坏。美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广大市民朋友一起维护,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创建文明城市献出一点力量。感谢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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