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楼#
发布于:2021-12-10 19:31
一切尽在:真心请教;面对违法垂钓者你们是。一规劝制止。二帮其收起渔具。三直接没收。四通知执法部门来执法。回到原帖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现场,我们一律连人带物扭送。
对违法违规现场予以制止,并联合执法部门收缴违规涉渔工具。
大多数都是违法行为人跑得比兔子快,我们及时打扫遗弃的违规涉鱼工具。
121楼#
发布于:2021-12-10 17:30
ct8008:人家收你鱼竿还怕你港这些。回到原帖
这个思想理念,这个协会该取缔了,不然会出大事
122楼#
发布于:2021-12-10 17:27
“武陵城管,我十多年前潜入现场写真,记录着他们的足迹…”你又是否记录了,武陵城管明码标价的每个小商小贩每月450块钱的摊位费呢?
123楼#
发布于:2021-12-10 15:21
看不懂你在说什么?这个外包公司根本不能去执法,他不是执法人员,一开始就错了。城管我了解不多,武陵区城管没打过什么交道,今年上半年在新六村国检前见识过一次,一老妈子在老百姓大药房摆摊,一卷毛二话不说直接去踢了老妈子摆在台阶下的菜,当时看了愤怒不已。
124楼#
发布于:2021-12-10 14:57
真心请教;面对违法垂钓者你们是。一规劝制止。二帮其收起渔具。三直接没收。四通知执法部门来执法。
125楼#
发布于:2021-12-10 14:57
桃源老江2:当时没手机?拍起来撒。回到原帖
不说了,当年只有按键手机的时候。现在执法文明礼貌很多了!
126楼#
发布于:2021-12-10 14:07
官方与当事方都已回应此事不妥,问号110还准备为其鸣不平?!连官媒都在反思自问,静通市容都已人去楼空,公权力外包,问号110大姐请问作何解释?!
127楼#
发布于:2021-12-10 13:23
你口口声声的有法必依可笑否?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句话熟悉不?就是你自己曾经发过帖子的标题。
现在看可笑否?

南通这边依法了没有?执法权不允许外包明确的有法可依,当地怎么做的?

这个世界可以用违法手段制止他人违法行为吗?如果做了,他付代价,你也一样付代价。
128楼#
发布于:2021-12-10 12:55
再过分“管理”,这个市场谁都救不活了,要面子不要里子,饭都吃不饱了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29楼#
发布于:2021-12-10 12:48
问号110:记得8年前六村修市场时,马路市场一轿车故意对路边卖菜小败擦蹭后,遭卖菜妇人拍车,逐举刀冲向妇人欲行凶,我正路过,夺其刀并电话110抓走持刀行凶男。如果当时有市场管理员规范菜贩尽量靠边不影响车道,会不会发生持刀行凶事件?假设妇人不听管理员规范...回到原帖
人家占道经营是他拿刀的理由?开车备刀是什么操作?人人这么自由发挥,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政府行政机关,执法组织干什么?
130楼#
发布于:2021-12-10 12:40
正义使者:由此文而见,不得不改变对她的看法,现实社会,此处所指的大爱太虚假,,,没有小爱,何谈真心大爱回到原帖
131楼#
发布于:2021-12-10 12:38
问号110: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与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可见“市容管理”的既定目标就是归范影响市容者的个人行为。至于执法权的讨论,劝阻,清理正在影响交通安全...回到原帖
硬核势力的贩子?看样子了解内幕,在路上摆的小摊小贩的估计有背影的比较少。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32楼#
发布于:2021-12-10 12:35
堵车大神123:看了他这个贴我就知道他是个法盲,这个事情根本不是城市管理的问题,是这些第三方公司究竟有没有没收或者强制处理公民私有财产的问题,哪怕他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就连警察也严格执行只有正式警察带领下,辅警才能行使执法权,谁给一个第三方公司行使公共职能。回到原帖
人家收你鱼竿还怕你港这些。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33楼#
发布于:2021-12-10 12:34
正义使者:由此文而见,不得不改变对她的看法,现实社会,此处所指的大爱太虚假,,,没有小爱,何谈真心大爱回到原帖
她要的思路是“现官不如现管",想当侠客,随时自由出手,忘了现在是法制法治新中国。
134楼#
发布于:2021-12-10 12:16
楼主不愧是社区元老级,文笔了得。文明社会倡导的是公平有序,遵纪守法。只有社会的每个个体及社会组织先遵纪守法才能公平有序,政府组织也不能例外。楼主忽略了发生地政府把执法权外包这个事实,先不说城管执法权外包合不合法,毕竟全国都是这样,属于灰色盲区,便于泄责。但外包执法权起码要有约束,有责有权,权责分明,温度执法。其二是老人当时推着车并不是在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繁华大街。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帮他推到一边再处理,拿甘蔗时老人边上那么多黑衣人还不够吗?远处一个黑衣人跑过来拿一根是什么意思?主要还是这些引爆舆情。楼主也没必要为事发地城管委屈难过,毕竟是给钱了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不过方法不当,行为欠妥。楼主更没必要一网网下天下人,认为人人只要哭就有奶吃,这还要建立在有没有奶和给不给的基础上。当然我个人还是为我们常德市的城市管理者点赞,作为一个常年在外东奔西跑的人看过太多城市,常德市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干净整洁在全国不输一二线城市城管人员是付出努力了的,必须感谢。
135楼#
发布于:2021-12-10 12:12
没有执法权的某协会,去行使执法权,收缴别人的钓具,算什么行为?没有执法权能行使这个权力?
136楼#
发布于:2021-12-10 12:09
赞同老江,正义使者,说得很对。
137楼#
发布于:2021-12-10 12:08
四川富豪刘勇,云南富豪孙小果,他们都是有产阶级吧,他们的行为算不算流氓行为?那么问号,你怎么不称呼这两个东东称呼为有产流氓?
138楼#
发布于:2021-12-10 12:02
市场管理员土匪般抢夺小贩物品才是行使执法权?
139楼#
发布于:2021-12-10 12:01
辅警都没有单独执法权,一个第三方公司何来执法权?问号,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140楼#
发布于:2021-12-10 12:00
何况人家江苏省,南通市,本地政府部分已作出通告处理,这位南通卖甘蔗老人并没遵纪守法,也没违反市场管理条例当街销售。
141楼#
发布于:2021-12-10 11:57
准备转发南通本地论坛,南通其他资讯通道,让南通本地市民评价。毕竟,人家南通当地市民最清楚这件事的来因,看到底是否如你所说是因这位老人违法在销售在先。
142楼#
发布于:2021-12-10 11:55
市场管理员可通过与菜贩劝说沟通的方式让小贩配合管理,难道就是如南通这几个市场化的私人雇佣人员土匪做法?
143楼#
发布于:2021-12-10 11:52
如果新六村那个小轿车车主,不像你一般产生仇视歧视卖菜小贩的念头,以及故意擦蹭路边卖菜小贩的欺负行为,卖菜小贩难道饭吃多了去反抗轿车车主的欺负行为?仗着自己有钱故意挑衅欺负别人在先,别人就必须任由你这类东东碾压尊严?
144楼#
发布于:2021-12-10 11:28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
145楼#
发布于:2021-12-10 10:47
正义使者:首先执法应为“公”,此处是“公”吗?辅警都没有单独执法权,何况是这些外包???  倚老卖老?这是倚老卖老吗?此处涉及严重的权利滥用,据媒体采访当地群众了解,随意抢夺已在此处不是个例,执法权利外包,这其中问题的严重性还没看到吗?回到原帖
看了他这个贴我就知道他是个法盲,这个事情根本不是城市管理的问题,是这些第三方公司究竟有没有没收或者强制处理公民私有财产的问题,哪怕他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就连警察也严格执行只有正式警察带领下,辅警才能行使执法权,谁给一个第三方公司行使公共职能。
146楼#
发布于:2021-12-10 10:46
老江说得好,某些人看似辉煌宏大,却仇视底层劳动人民。殊不知,她在真正的有产者眼里,不过一蚂蚁。
147楼#
发布于:2021-12-10 10:43
问号大姐,你是南通事件当事人?你是南通当地市民?南通当地政府部门?怎么这么早给人家南通老人下结论扣帽子?转发@南通本地民众,让他们评价。
148楼#
发布于:2021-12-10 10:41
执法权能不能市场化由私人老板执行?四川富豪刘勇,云南富豪孙小果,他们的所作所为算不算有产流氓?请问号大姐正面回答我的提问
149楼#
发布于:2021-12-10 10:39
问号110: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与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可见“市容管理”的既定目标就是归范影响市容者的个人行为。至于执法权的讨论,劝阻,清理正在影响交通安全...回到原帖
有硬核势力的贩子? 不得不发问 什么势力?黑恶势力?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