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武陵区南坪街道市场中路恒福花苑一楼一锅一灶
依据:2020年10月29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第十三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安装使用炉灶的,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油烟达标排放的其他净化措施,每季度至少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一次并进行记录。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 事实:我恒福花苑小区属一楼商业、二楼及以上为居民住宅,现一锅一灶在与居住层相邻的一楼商业楼层内,采用燃烧木柴的柴火灶进行生产经营,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请求依照我市通过的《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进行取缔。 图片:1.jpg 图片:微信截图_20211114161138.png 图片:微信截图_20211114161220.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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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1-17 11:04
帖内置顶 – – 2021-11-17 11:43
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指派辖区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到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锅一灶的经营者于登明于2016年5月24日办理营业执照、2016年8月18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直在南坪街道汇金社区市场中路恒福花苑3号楼1号门面从事餐饮服务至今。因有市民反映其油烟污染问题,今年9月下旬环保部门(城管局)要求其停业整改,现在还没有开业。 至于您请求吊销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的问题,因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是在《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之前,且现在还没有开业、油烟污染是否能达标等还需要环保部门或者城管局审查之后,如果不能通过再向我局提供建议函再予以注销或者吊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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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11-17 11:04
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指派辖区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到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锅一灶的经营者于登明于2016年5月24日办理营业执照、2016年8月18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直在南坪街道汇金社区市场中路恒福花苑3号楼1号门面从事餐饮服务至今。因有市民反映其油烟污染问题,今年9月下旬环保部门(城管局)要求其停业整改,现在还没有开业。 至于您请求吊销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的问题,因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是在《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之前,且现在还没有开业、油烟污染是否能达标等还需要环保部门或者城管局审查之后,如果不能通过再向我局提供建议函再予以注销或者吊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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