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相关部门回复,但请主管部门对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给与真实客观回答,而不能只听医院一面之词,整个回复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完全的袒护医院方面。请求还原事实真相,不能扭曲事实。请客观回复。
第一:开具碳14患者并不知情。建议患者做胃镜前患者及家属强调,前面做过碳14检测,没有问题,无需再次重复做,因为在备孕,但最终还是开了这个高辐射检查。另问诊时患者并没有说后背部不适,完全不知是怎么出现这个说法的。 第二:得知开具了碳14,并服用了碳14后,家属才表示的不满。 第三:贵医生并没有做退费处理,是胃镜室的医生得知事情的严重性可能做的退费处理,但患者及家属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费用。 第四,患者正在合法备孕过程中,自己有没有怀孕自己是无法知道的,只有下个月月经是否推迟,通过医院检测才能确认是否怀孕,当时极有可能是怀孕的,所以回答医生原话是:不确定自己是否怀孕,而不是没有怀孕。 第五,碳14胶囊的说明书上,明明写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这么大的风险,为什么必须做?与患者及家属说明后果了吗?我们做了以后才知道有这个检查,根本没有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 第六,事情过去一周,医院及相关部门并没有与患者及家属有任何联系,没有任何沟通,企图单方面掩盖事实真相,蒙混过关。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正规公办医院,按照相关要求,每个科室必须安装摄像头,录像录音设备,恳请公安及纪委,扫黑除恶办等相关部门介入,调取录像,还原事实真相,提高人民满意度。我们不希望听到的是,摄像头坏了,停电了,等等掩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的说法。 请有过类似经历,遇到过医疗事故,或者觉得不公的朋友,请我们联合起来,将真相还原与天下!人口安全也是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做公民,为了国家的公平,法治,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不可能接受虚假的回复,请不要官官相护,欺压百姓,不然相关责任人一定会接受正义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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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1-16 16:29
帖内置顶 – – 2021-11-16 18: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1月1日晚上19:01分在常德论坛留言板块《反映市四医院南区眼耳鼻喉科医生为其妻子(备孕期间)开具高辐射检查的问题》一事后,四医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将此问题转交给安全办负责人,调查结果如下: 11月1日上午投诉人“一个武陵人”及其妻子(患者唐莫)因“咽喉部及胸骨后不适”来四医院眼耳鼻喉科诊室就诊,接诊贵医生详细询问病史后,认为患者咽部不适不排除食道、胃疾患所致,建议患者行胃镜检查明确诊断,患者及投诉人均未表示异议。缴费后,患者及投诉人到胃镜室行相关检查,发现“胃炎”,检查完毕后,投诉人到眼耳鼻喉科诊室表示不满,贵医生与其沟通后给予患者退款处理,投诉人不满意,到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投诉。在调查期间,医院又接到投诉人从不同渠道反映的两份投诉,鉴于投诉人的极度不满,四医院高度重视,再次核实情况如下:1.我院眼耳鼻喉科医务人员及胃镜室医务人员在检查前均详细询问过患者是否怀孕,患者本人明确表示没有怀孕。2.我院根据患者病情行胃镜及c14检查,未违反诊疗常规,也不是过度检查,投诉人及患者均对胃镜检查和c14呼气试验知情、配合。3. c14检查在其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载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作此实验,禁忌:尚不明确。4.对于投诉人的不满,我们真诚的向其表示慰问和歉意,我们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仅刻板的落实医疗原则,未曾进一步理解患者及投诉人的需求,造成了投诉人的不理解,工作方式及沟通均需要进一步的改进。5.对于投诉人目前的困扰,四医院贵医生为了避免纠纷,前期已建议给投诉人退款处理,如果投诉人仍然不满意,可继续来四医院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愿意承担医院该负的一切法律责任。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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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11-10 09:43
人命关天,同是父母,非常能够理解楼主感受!这种事情确实不能敷衍了事!对一个家庭而言,后代是重中之中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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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11-10 14:49
我觉得这么大的事在这么发帖吐槽没什么意义,建议楼主直接走司法程序,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对司法裁定结果不认可,那你就只好和某个人去私下了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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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11-10 17:39
常德妹子1990:人命关天,同是父母,非常能够理解楼主感受!这种事情确实不能敷衍了事!对一个家庭而言,后代是重中之中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期待后续、、、、回到原帖昨天发帖后,今天下午院方已经安排人和患者家属主动取得了联系,了解了实际情况,改变了单方面回复的行为,并代表院方承认了医院存在的不足与失误,并承诺科室会与患者及家联系,并给患者及家属满意的处理方案。我们要的也只是实事求是,有担当,负责任的态度,并不是为了所谓的赔偿,没人会愿意用亲生子女的健康换取赔偿。事情解决的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相信群众的力量 ,相信网络的力量。也相信四医院会圆满的解决此次医疗事件。让我们一起期待事情能早日合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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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11-1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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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11-16 16: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1月1日晚上19:01分在常德论坛留言板块《反映市四医院南区眼耳鼻喉科医生为其妻子(备孕期间)开具高辐射检查的问题》一事后,四医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将此问题转交给安全办负责人,调查结果如下: 11月1日上午投诉人“一个武陵人”及其妻子(患者唐莫)因“咽喉部及胸骨后不适”来四医院眼耳鼻喉科诊室就诊,接诊贵医生详细询问病史后,认为患者咽部不适不排除食道、胃疾患所致,建议患者行胃镜检查明确诊断,患者及投诉人均未表示异议。缴费后,患者及投诉人到胃镜室行相关检查,发现“胃炎”,检查完毕后,投诉人到眼耳鼻喉科诊室表示不满,贵医生与其沟通后给予患者退款处理,投诉人不满意,到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投诉。在调查期间,医院又接到投诉人从不同渠道反映的两份投诉,鉴于投诉人的极度不满,四医院高度重视,再次核实情况如下:1.我院眼耳鼻喉科医务人员及胃镜室医务人员在检查前均详细询问过患者是否怀孕,患者本人明确表示没有怀孕。2.我院根据患者病情行胃镜及c14检查,未违反诊疗常规,也不是过度检查,投诉人及患者均对胃镜检查和c14呼气试验知情、配合。3. c14检查在其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载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作此实验,禁忌:尚不明确。4.对于投诉人的不满,我们真诚的向其表示慰问和歉意,我们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仅刻板的落实医疗原则,未曾进一步理解患者及投诉人的需求,造成了投诉人的不理解,工作方式及沟通均需要进一步的改进。5.对于投诉人目前的困扰,四医院贵医生为了避免纠纷,前期已建议给投诉人退款处理,如果投诉人仍然不满意,可继续来四医院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愿意承担医院该负的一切法律责任。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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