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1日上午八点半左右到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陪老婆进行咽喉检查,因老婆最近喉咙有点不舒服。(提前在网上挂的号)。本来以为看喉咙做一个喉镜就可以了,可眼耳鼻喉科贵仁祥医生却让我们做胃镜,在询问病情过程中,我们明确告诉医生,我们在备孕,并且以前做过碳14检测,没有问题。可医生说胃镜没事,可以路过喉咙看一下,结果去检查的时候还是让我老婆喝下去一种有强烈消毒水味道的药水,可能对孕妇也有害。检查的时候我也和检查医生说明我们在备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5764514 一直想不通 就是想简单看一下咽喉,干嘛要做胃镜,还做碳14检测,还不告诉患者,患者没有知情权吗?而且还告诉医生说前面做过,还开碳14检测,是不是过度医疗?明知患者可能怀孕还开碳14检测?还说没什么大问题,有问题也是小问题,哪个愿意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承担本不需要承担的小问题呢? 请问如果我老婆怀孕,由于第四人民医院贵仁祥医生的医疗事故,用药错误,导致我老婆流产或者胎儿发育不良怎么办?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扼杀胎儿健康权与生命权与故意杀人一样。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我老婆没怀孕,我们六个月以内也不可以怀孕,因为碳14有强烈的放射性,要六个月或者更长时间才可以排出体外,如果六个月内怀孕了,体内还有辐射,孩子的健康谁能保证?如果服用了碳14胶囊,需要避孕六个月,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有什么权利剥夺公民合法的生育权利?我们的精神损失怎么办? 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国家已开放三胎,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积极配合国家号召生育下一代,却被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把我们的下一代扼杀在摇篮之中了,请相关部门主持公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跪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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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1-08 10:37
帖内置顶 – – 2021-11-08 11:09
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6:42分在网上留言,《反映我院南区眼耳鼻喉科医生为其妻子(备孕期间)开具高辐射检查的问题》一事后,市四医院高度重视,立即将此问题转交给安全办负责人,调查结果如下: 11月1日上午一个网名及其妻子(患者唐莫)因“咽喉部及胸骨后不适”来四医院院眼耳鼻喉科诊室就诊,接诊贵医生详细询问病史后,认为患者咽部不适不排除食道、胃疾患所致,建议患者行胃镜检查明确诊断,患者及投诉人均未表示异议。缴费后,患者及投诉人到胃镜室行相关检查,发现“胃炎”,检查完毕后,投诉人到眼耳鼻喉科诊室表示不满,贵医生与其沟通后给予患者退款处理,投诉人不满意,到四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投诉。在调查期间,四医院又接到投诉人从不同渠道反映的两份投诉,鉴于投诉人的极度不满,医院高度重视,调查情况如下:1.四医院眼耳鼻喉科医务人员及胃镜室医务人员在检查前均详细询问过患者是否怀孕,患者本人明确表示没有怀孕。2.医院根据患者病情行胃镜及c14检查,未违反诊疗常规,也不是过度检查,投诉人及患者均对胃镜检查和c14呼气试验知情、配合。3. c14检查在其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载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作此实验,禁忌:尚不明确。4.对于投诉人的不满,我们真诚的向其表示慰问和歉意,我们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仅刻板的落实医疗原则,未曾进一步理解患者及投诉人的需求,造成了投诉人的不理解,工作方式及沟通均需要进一步的改进。5.对于投诉人目前的困扰,医院贵医生为了避免纠纷,前期已建议给投诉人退款处理,如果投诉人不满意,可继续来四医院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市四医院愿意承担医院该负的一切法律责任。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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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11-02 08:32
这是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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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11-02 09:44
你早知道不能做,就直接不同意做啊。只做胃镜不做碳14不就好了吗?做了现在就在这后悔。ε=(´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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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11-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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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11-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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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11-0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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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1-11-02 19:22
chaojikuan:医生最烦患者拿百度说事了,到医院只要你开口说百度,医生马上会生气回到原帖都百度,还要医生干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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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11-03 08:27
chaojikuan:医生最烦患者拿百度说事了,到医院只要你开口说百度,医生马上会生气回到原帖百度只是让病人心里多一分底,为什么和医生沟通和提出自己看到的问题医生要生气?只准一言堂?开啥买啥?开啥做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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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1-11-04 13:14
患者只是喉咙痒,搞出这么一大堆倒霉的事来。患者丈夫快四十岁的人了,不比年轻,拖不起,现在国家又提倡,本来可以正常怀孕的,现在这样一搞,因为体内有辐射,六个月不能怀孕要孩子,怀孕了可能影响孩子健康,六个月的合法权益就被强制剥夺了。请问现在国家鼓励提倡年轻人生育下一代,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有什么理由对抗国家政策,剥夺老百姓的正常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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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11-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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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11-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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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1-11-08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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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1-11-08 00:32
我们老百姓都搞不懂,其他人在论坛上反应什么问题,一两天就有结果,这个事情已经受理一周了为什么还没有回音?是在拖延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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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1-11-08 10:37
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6:42分在网上留言,《反映我院南区眼耳鼻喉科医生为其妻子(备孕期间)开具高辐射检查的问题》一事后,市四医院高度重视,立即将此问题转交给安全办负责人,调查结果如下: 11月1日上午一个网名及其妻子(患者唐莫)因“咽喉部及胸骨后不适”来四医院院眼耳鼻喉科诊室就诊,接诊贵医生详细询问病史后,认为患者咽部不适不排除食道、胃疾患所致,建议患者行胃镜检查明确诊断,患者及投诉人均未表示异议。缴费后,患者及投诉人到胃镜室行相关检查,发现“胃炎”,检查完毕后,投诉人到眼耳鼻喉科诊室表示不满,贵医生与其沟通后给予患者退款处理,投诉人不满意,到四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投诉。在调查期间,四医院又接到投诉人从不同渠道反映的两份投诉,鉴于投诉人的极度不满,医院高度重视,调查情况如下:1.四医院眼耳鼻喉科医务人员及胃镜室医务人员在检查前均详细询问过患者是否怀孕,患者本人明确表示没有怀孕。2.医院根据患者病情行胃镜及c14检查,未违反诊疗常规,也不是过度检查,投诉人及患者均对胃镜检查和c14呼气试验知情、配合。3. c14检查在其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载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作此实验,禁忌:尚不明确。4.对于投诉人的不满,我们真诚的向其表示慰问和歉意,我们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仅刻板的落实医疗原则,未曾进一步理解患者及投诉人的需求,造成了投诉人的不理解,工作方式及沟通均需要进一步的改进。5.对于投诉人目前的困扰,医院贵医生为了避免纠纷,前期已建议给投诉人退款处理,如果投诉人不满意,可继续来四医院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市四医院愿意承担医院该负的一切法律责任。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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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1-11-08 12:34
鼎城区区长热线:网友感谢相关部门回复,但请对双方了解情况后给与真实客观回答,而不能只听医院一面之词,整个回复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完全的袒护医院方面。请求还原事实真相,不能扭曲事实。请客观回复。 第一:开具碳14患者并不知情。建议患者做胃镜前患者及家属强调,前面做过碳14检测,没有问题,无需再次重复做,因为在备孕。 第二:得知开具了碳14,并服用了碳14后,家属才表示的不满。 第三:贵医生并没有做退费处理,是胃镜室的医生得知事情的严重性可能做的退费处理,但患者及家属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费用。 第四,患者正在合法备孕过程中,自己有没有怀孕自己是无法知道的,只有下个月月经是否推迟,通过医院检测才能确认是否怀孕,当时极有可能是怀孕的,所以回答医生原话是:不确定自己是否怀孕,而不是没有怀孕。 第五,碳14胶囊的说明书上,明明写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这么大的风险,为什么必须做?与患者及家属说明后果了吗?我们做了以后才知道有这个检查,根本没有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 第六,事情过去一周,医院及相关部门并没有与患者及家属有任何联系,没有任何沟通,企图单方面掩盖事实真相,蒙混过关。 请有过类似经历,遇到过医疗事故,或者觉得不公的朋友,请我们联合起来,将真相还原与天下!人口安全也是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做公民,为了国家的公平,法治,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不可能接受虚假的回复,请不要官官相护,欺压百姓,不然相关责任人一定会接受正义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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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1-11-0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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