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路过:您承租的该校门面已到期,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租赁期限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
到期了,重新招标,哪里不尊重契约精神?
这个事哪里没有德和理了?回到原帖
说实话,于法来说没一点问题!但是,于情于理呢?像五中门面,天天美那一边都是一户一户拍卖,而苏宁电器这一边必须一、二楼整体竞拍!哪一个经营户可以拿出这么多钱?附近门面滴价格都在降价,这里人民路门面却由原来滴七八万涨到十五六万,龙港路上门面由原来滴六七万涨到十三、四万!这里滴经营户都是老经营户,新开店滴生存下来滴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