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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请政府出面查证张儒辉等四人的违纪违法事实,还草根百姓一个公正,公平!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10-18 22:19扫一扫,手机看帖
   周小明,热市镇居民,常德巧工装饰法人代表,13787367955.现就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张儒辉符承丽夫妇,符承贵夏启御夫妇顶风违建,合同欺诈,恶意违约,故意伤害等违法违纪事实进行实名举报!
    2019年9月,本公司(巧工装饰)在职业务员夏启御通过沟通,协调承接下其妹夫张儒辉妹妹符承丽夫妇位于(唯一柳岸B5)别墅的改造,装修工程并就施工项目,材料等细节问题形成共识,我代表公司鉴定合同后,立即组织业务,设计,工程人员及材料进场,积极展开施工!
     由于施工手续一直未办下来,施工过程中当地政府多次勒令停工,加上张儒辉夫妇频繁修改方案,增减施工项目,任意变更材料,恶意拖欠进度款的问题,致使我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张儒辉夫妇借口工程未如期完成,多次在工地辱骂,斥责施工人员,激起共愤,双方双生口角,报警后派出所处置妥当,三方均在调解书上签字认可!①由我垫资在春节前完成工程②验收当天结帐付款!
    从派出所一出来,我质押了公司的两台车,借了三分息的高利贷二万多元,找夏启御借了一万元(出具借条)又找朋友借了一万多按合同约定购进了大量的材料,动员工人顶风冒雨,加班加点施工,后来由于天气原因,到腊月二十四时工程未能扫尾完工,张儒辉夫妇借口工程未完不肯结帐,当时工人,材料商群情汹汹扬言要闹事,我出面安抚工人,材料商,并以公司的名义给材料商和工人出具了欠条和来年工程完工结帐后付款的承诺书!
    等过完春节,张儒辉却以我拖延工期的借口非法的单方面宣布中止合同拒绝评估结帐,并指使符承贵夏启御二人在我公司吵闹打砸(鼎城郭家铺派出所有案件资料)并利用我文书上的漏洞,以拒不覆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名义陷害我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即便如此,我还是本着息事宁人,和气生财的指导思想,多渠道,多方面的托人说和,争取双方平心静气坐下来协商解决事端的机会!
    张儒辉变本加厉,仗势欺人,指使唯一柳岸物业保安阻止我进入小区,无奈之下,我只得听从七里桥派出所朱所长的劝导暂时回去!
    2020年5月30日,我听到他私自安排工人并使用我的材料进行后续施工的消息,为弄清真相,我带齐了所有的结算资料在叔叔(姚祖宝,观音寺镇人,现年六十五)的陪同下前往工地(骑电瓶车从大门进),张儒辉一家人上来就殴打,辱骂我,并恶人先告状,对七里桥派出所的当值警官徐某说我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在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高举双手,申明我只是来看看,并无恶意,张儒辉用一根胶水管猛击我头部,致大量出血,我的衣服,眼镜损坏,浑身多处挫伤,击打伤!至今我胸口还有不适感)出警警官偏听偏信,不分青红皂白将我铐离现场,出了大门后,将我赶下警车,警告我不得再擅自到工地上来!
    在我一再强求下,派出所才十分勉强的作了个笔录,还玩尽了文字游戏!我按派出所的要求在中医院自费作了伤情司法鉴定于6月8日将伤情鉴定书送交当值的警官,从此就再无下文啦!
    我本良善,奉公守法,派出所警官命令我不得私自前往工地,我就老老实实不敢越雷池一步,从我上交鉴定书后至今已有一年多,我再未踏足柳叶湖半步,也从未以任何形式联系张儒辉夫妇!他夫妇二人,派出所也从未联系过我,也没有给我一个结果!
    由于张儒辉非法中止合同擅自找人完成了后续工程,一众工人,材料商以为我贪污,克扣了他们的工资,材料款,天天在我公司吵闹。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打人,砸东西,恐吓,电话骚扰,拿着我出具的欠条,承诺书到法院,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上访等等,在痛苦的肉体折磨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我生不如死,精神恍惚,根本无心工作和正常生活!公司被迫关门歇业,老婆不堪其扰孤身一人到广东打工,女儿女婿更是声明和我断绝关系,我一个独自回到乡下疗伤,今天精神,体力稍有恢复!趁夜深头脑清醒,提笔写信向政府求助!
    恳请政府出面查证张儒辉四人违纪违法事实,还我周某草根百姓一个公正,公平!
  
 以上所述,决无半个字虚言,否则甘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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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10-18 22:19:0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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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0-26 08:53
帖内置顶  –    –  2021-10-26 10:38
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唯一柳岸B5号业主张某辉(57岁,常德市武陵区人)与常德巧工装饰公司法人周某名(44岁,常德市桃源县人)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装修合同,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与凉亭进行修葺改造,工期60天,造价18万,张某辉先后支付工程款10万。2019年12月底,装修工程依然未达到交付标准。张某辉再次与周某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于2020年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工程。后该工程依然未如期达到交付标准,张某辉遂聘请他人继续装修。周某明得知工程被人接手后,多次来到张某辉家为装修工程发生纠纷。
  2020年5月30日上午8时,周某明再次来到唯一柳岸小区,擅自进入张某辉房屋后花园,为装修工程问题争执并与张某辉一家三口发生推搡,冲突中张某辉女儿摔倒在地、腿部擦伤。附近巡逻的唯一柳岸小区保安曹某平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采用拉抱拖等方式驱赶周某明。周某明极力反抗,后脑勺不慎受伤。
  七里桥派出所民辅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周某明其行为属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要求周某明停止违法行为,并就装修工程问题按照协议自行向法院提出诉讼。面对民警警告,周某明拒不服从,在被强制带离现场过程中企图跳水并攻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手铐将周某明约束并带至七里桥派出所。
  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民警向周某明宣讲了相关法律并批评教育,建议周某明关于装修工程问题向法院主张权利。针对周某明与曹某平发生纠缠造成的头部伤势,民警开具伤情鉴定委托,同时告知周某明若鉴定出重伤,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曹某平进行处理。后经岐黄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周某明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曹某平的履职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民警已将调查情况与结论理由口头告知周某明。
 
 
 
 
 
                                                                                               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2021年10月26日
2楼#
发布于:2021-10-19 09:10
不便评价,先排个队。
时评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1-10-19 09:16
楼上所述若属实,那么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何在?难怪网上那么多声音,
4楼#
发布于:2021-10-19 09:22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5楼#
发布于:2021-10-19 09:22
6楼#
发布于:2021-10-19 10:29
如果属实,有点涉黑的手段
7楼#
发布于:2021-10-19 10:43
关系不够硬,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关系比他硬的
8楼#
发布于:2021-10-19 10:54
如果属实,你可以直接去扫黑办了。
9楼#
发布于:2021-10-19 12:20
我现在是上诉无助,求告无门!张儒辉等四人在常德执教多年,他的学生,亲友遍布常德!他扬言就是要欺负草根百姓,就是要玩死我!搞黑的,搞白的分分钟让我滚出常德!
10楼#
发布于:2021-10-19 17:46
周晚明:我现在是上诉无助,求告无门!张儒辉等四人在常德执教多年,他的学生,亲友遍布常德!他扬言就是要欺负草根百姓,就是要玩死我!搞黑的,搞白的分分钟让我滚出常德!回到原帖
你这么说又证据吗?应该录下来去扫黑办
布衣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11楼#
发布于:2021-10-20 09:57
一个老师有这么狠嘛,又不是黑社会。但是两口子当老师几千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为什么可以住的起别墅,我家里4个老师也没明白
12楼#
发布于:2021-10-20 11:07
布衣:一个老师有这么狠嘛,又不是黑社会。但是两口子当老师几千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为什么可以住的起别墅,我家里4个老师也没明白回到原帖
老师工资待遇很高的 好吧
13楼#
发布于:2021-10-20 11:22
布衣:一个老师有这么狠嘛,又不是黑社会。但是两口子当老师几千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为什么可以住的起别墅,我家里4个老师也没明白回到原帖
大学里面的老师不仅仅是个事业编,很多级别的属行政编制的  再加上人家桃李满天下,黑起来是蛮狠的。。不用以为村官不是官哦。。 要扳倒他们 找长沙的关系吧
布衣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14楼#
发布于:2021-10-20 20:39
卡卡乔:老师工资待遇很高的 好吧回到原帖
两人年薪每个40万,除掉开支能买得起别墅?老师能有多高??
15楼#
发布于:2021-10-21 07:55
大言不惭:大学里面的老师不仅仅是个事业编,很多级别的属行政编制的  再加上人家桃李满天下,黑起来是蛮狠的。。不用以为村官不是官哦。。 要扳倒他们 找长沙的关系吧回到原帖
看看 人民的名义  这部电视里的 高育良
16楼#
发布于:2021-10-21 12:06
现在的老师。。。。哎。。。。。
17楼#
发布于:2021-10-22 15:49
常德平安宋鹤:看看 人民的名义  这部电视里的 高育良回到原帖
依论坛这个情况,已经相关职能部门的态度,情况估计比高育良不相伯仲。。。其实现实活生生的案例表明 很多大贪大腐大黑的网子 都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以为然的行为掀开的。大家拭目以待吧  我始终是相信我们的共 产 党 相信我们的政 府。如果从里到外都黑 我们还有日子过吗、、万事阳光些   相信法治
18楼#
发布于:2021-10-26 08:53
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唯一柳岸B5号业主张某辉(57岁,常德市武陵区人)与常德巧工装饰公司法人周某名(44岁,常德市桃源县人)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装修合同,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与凉亭进行修葺改造,工期60天,造价18万,张某辉先后支付工程款10万。2019年12月底,装修工程依然未达到交付标准。张某辉再次与周某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于2020年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工程。后该工程依然未如期达到交付标准,张某辉遂聘请他人继续装修。周某明得知工程被人接手后,多次来到张某辉家为装修工程发生纠纷。
  2020年5月30日上午8时,周某明再次来到唯一柳岸小区,擅自进入张某辉房屋后花园,为装修工程问题争执并与张某辉一家三口发生推搡,冲突中张某辉女儿摔倒在地、腿部擦伤。附近巡逻的唯一柳岸小区保安曹某平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采用拉抱拖等方式驱赶周某明。周某明极力反抗,后脑勺不慎受伤。
  七里桥派出所民辅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周某明其行为属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要求周某明停止违法行为,并就装修工程问题按照协议自行向法院提出诉讼。面对民警警告,周某明拒不服从,在被强制带离现场过程中企图跳水并攻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手铐将周某明约束并带至七里桥派出所。
  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民警向周某明宣讲了相关法律并批评教育,建议周某明关于装修工程问题向法院主张权利。针对周某明与曹某平发生纠缠造成的头部伤势,民警开具伤情鉴定委托,同时告知周某明若鉴定出重伤,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曹某平进行处理。后经岐黄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周某明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曹某平的履职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民警已将调查情况与结论理由口头告知周某明。
 
 
 
 
 
                                                                                               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2021年10月26日
19楼#
发布于:2021-10-27 23:47
估计事情的发生又不是可以事先彩排的,很多证据也没留,所以弄起来很麻烦。其实只要证据足,谁是谁非,谁敢不接受法律制裁。朗朗乾坤,只要诉诸法律,无论黑白,立马现形,相信党和政府,不会错。
20楼#
发布于:2021-10-29 09:58
常德应该还没有一家有自己员工的装修公司,我觉得装修行业本来就水深,各种坑,各种加钱,你们公司遇到了你们工人坑不到的狠人,我并不同情贵公司的遭遇,只怪装修行业鱼龙混杂,都是一锤子买卖能坑一个是一个,没有回头客
21楼#
发布于:2021-10-31 08:36
市公安局: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唯一柳岸B5号业主张某辉(57岁,常德市武陵区人)与常德巧工装饰公司法人周某名(44岁,常德市桃源县人)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装修合同,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与凉亭进行修葺改造,工期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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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帖 讲的如果是假话愿意付法律责任!  按照市局柳叶湖分局讲的!楼主这个时候应该被拘留了吧!诽谤罪啊!我怎么看 柳叶湖分局句句都在维护被投诉人
22楼#
发布于:2021-11-24 17:52
市公安局: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唯一柳岸B5号业主张某辉(57岁,常德市武陵区人)与常德巧工装饰公司法人周某名(44岁,常德市桃源县人)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装修合同,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与凉亭进行修葺改造,工期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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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柳叶湖分局:
一,尔俸尔禄,民脂民膏!百姓血汗钱供养你们食肥饮甘,说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不过分吧!百姓有难,你们敷衍了事,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官僚丑态!你们自称是经过调查得出的回复到底调查过谁?我到现在为止没有接到哪怕是一秒钟的询问调查电话,请问,你们的调查是限定在特定范围吗?你的结论又是基于什么信息作出的!不作为,懒政,官僚到如此程度,你们对得起你们每个月拿的俸禄吗?
二,农民工追讨工资被黑恶势力打的头破血流如此显而易现的案情居然被你们办成悬案,两年二十四个月都结不了案,你们的执行力,工作素质让人怀疑?
三,柳叶局分局大厅门口的“为人民服务”到底是哪个瞎眼的写的!你们是为自己服务,为柳叶湖别墅区那些达官贵人服务!欺世盗名而已!笑死人了!
若我今天的话为尊者讳,你们也不用费尽心思找我,在下近几天会往常德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实名举报七里桥派出所某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警,立帖为证!
23楼#
发布于:2021-12-01 20:29
不好评价呀
24楼#
发布于:2021-12-02 08:54
市公安局: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唯一柳岸B5号业主张某辉(57岁,常德市武陵区人)与常德巧工装饰公司法人周某名(44岁,常德市桃源县人)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装修合同,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与凉亭进行修葺改造,工期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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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湖公安从善如流,积极纠正程序错误,时隔一年之后作出了一个虽然仍是不实之词的结案结论,按照合法的司法程序,我将向柳叶湖分局索要一份加盖了公章的纸质回复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及检察机构申诉,并继续投诉柳叶湖公安分局部分干警懒政,官僚,执法双重标准等违纪行为!后续进展我将持续更帖!感谢网友关注,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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