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8 7:10-7:30
地点:沅安路城门口红绿灯处 人物:两位女车主 事情:两小车发生轻微擦碰后,车主不紧不慢的下车拍照,然后坐回车中等待,完全没有将车挪到路边的意思。造成了双向车道大拥堵,完全不顾后面的120急救车以及上班高峰期间人们迫切奔赴岗位工作的心情和即将迟到被扣罚的米米。我就想问下交警部门对于他们这种行为该做何种处罚? 描述:5 图片:1.jpg 描述:4 图片:2.jpg 描述:3 图片:3.jpg 描述:2 图片:4.jpg 描述:1 图片:5.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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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09 09:53
帖内置顶 – – 2021-09-09 10:31
“月半彎”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的关于“沅安路大堵车”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事故处理程序》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罚款200元。大队事故中队将会联系车主进行处罚。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1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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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9-08 18:25
我想他们都应该是第 一次遇到 交通事故,所以只能等交警来。忘记了一种到快处快赔。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都认为自己没错,所以只能这样等着,我前几天还遇到一女司机,他自己本就是逆行停车,自己倒车撞上我车了,还说我停的地方不对,说他倒的时候没看到我的车……我就在想,我4米多的车停在那儿,居然说没看到我的车。真想像不出来如果是一孩子站后面,是不是就那样被她给碾压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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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9-09 08:14
女司机从辅路进入主路,不看来车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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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9-09 09:53
“月半彎”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的关于“沅安路大堵车”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事故处理程序》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罚款200元。大队事故中队将会联系车主进行处罚。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1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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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9-09 12:54
强烈要求市区车辆单双号限行,现在市区车辆越来越多了,市区道路规划布局赶不上私家车数量的速度,尤其人民路,沅安路,武陵大道,洞庭大道,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到处堵车,到处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减轻交通压力,减少发生交通事故频率,应该马上实行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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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9-10 09:33
强烈要求市区市民身份证号码单双号限班,现在市区人口越来越多了,市区可工作单位规划布局赶不上人口增长数量的速度,尤其人民路,沅安路,武陵大道,洞庭大道,一到招聘会高峰期,到处堵人,到处发生三五成群等危险事故,为了减轻市民工作压力,减少发生三五成群发生踩踏事故频率,应该马上实行身份证号码单双号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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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9-13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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