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花苑1-15车库杂物间改造成有厨房、厕所出租给绿阳水果店使用明火做十多人的饭菜。多次反应给物业、消防、市长热线,未果。上个帖子昨天上午消防称已经处理好了,下午我去照到照片,他们厨房还在使用罐装液化气。
1、杂物间车库是否可以改造,改变用途出租,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2、车库是否可以使用罐装液化气、电磁炉做饭,有没有消防隐患? 3、油烟问题,环保有什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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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8-25 09:39
帖内置顶 – – 2021-08-25 11:02
业主使用明火做饭现已确实更换为电磁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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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8-24 16:09
帖内置顶 – – 2021-08-24 16: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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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8-2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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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8-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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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8-24 12:50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车库与杂物间不能自行改造,据了解,这位业主私自将主墙敲掉,将车库杂物间打通,打造成豪华出租屋,不光有厨房(煤气罐,液化气灶,自排外的抽油烟机,)还自建填高的蹲坑厕所,各种电器如电热水器,电视,空调等等。因为国家物建法规定车库层高不足2.2,不能私自改建。业主私自敲墙私自搭建厕所,已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车库不能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私自接电。法制社会,为何在广德花苑屡屡出现这样的改造出租屋。曾经小区就有车库作为出租屋起火发生火灾的现象。反应给小区物业,说管不了,反应给环保局说是排烟问题现在属于社区管理,反应给社区,广德花苑社区工作人员说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没有消防法规定不能住人和使用明火。反馈给消防说是已经受理,已经整改。实际情况是没有整改到位,已结案不再受理此案。请问这种违法的行为,就该纵容,就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一旦起火一旦出现人员伤亡一旦房屋结构出现问题,谁来担责,谁来保障老百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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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8-24 19:24
广德花苑小区车库与杂物间一并打通改造成出租屋的现象不是一户两户的事了,就连社区工作人员都认为这是合理化的。我们是法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一定就代表合法。没有专门的排烟管道,利用下水道排油烟只是缓兵之计,很多出租屋都用下排的方式来排出油烟,时间一长,小区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油烟不容于水,黑色油渍在小区地面逐渐渗透、浓烟与臭味四处蔓延,楼上住户痛苦不堪。消防来检查就用一个电池炉做摆设,实则在层高不够的车库用煤气罐生火做饭,这样的摆拍谁来监督,谁来负责。要知道在层高不足2.2米的车库里,灶台一旦起火,煤气罐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为防患于未然,请相关领导能够重视此事,消防无小事,请还广德花苑全体居民一个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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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8-24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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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8-24 23:35
住宅 又不是商住楼。 这么密集居住环境首先要保证安全。
私自改变性质,到时候全部都这么搞,小区环境只会越来越差,到时候卖房子都卖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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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8-2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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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8-2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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