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的污染到底属何部门管理? 请常德市环保局、常德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作答 并问责石门县环保、石门县畜牧水产部门 常德市环保局领导好!我们是石门县夹山镇西周村新桥片区村民。由于我国环保管得很严,一些养猪场、养鸡场纷纷搬迁到我们农村,畜粪中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有害气体,让当地村民无法生活,给我们村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威胁。 鸡屎中的硫化氢(H2S),分子结构S原子以sp3杂化轨道成键、分子为V形分子、极性分子。硫化氢是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毒性气体。当空气中硫化氢的体积分数过0.1%时,就能引起头疼晕眩等中毒症状,是一种大气污染物。有毒、恶臭的无色气体。当空气中含有0.1%H2S时,就会引起人们头疼、晕眩。当吸入大量H2S时,会造成昏迷,甚至死亡。与H2S接触多,能引起慢性中毒,使感觉变坏,头疼、消瘦等。 在我们新桥片区,有不下10家的养鸡场,直径不超过100米,那种鸡屎中的化学物质如硫的化合物气体飘散在空中,造成污染,让当地村民时刻感到恶心难受,尤其是在这大热天,更是臭气熏天,让人寝食难安。 我们已经多次致电石门环保局,他们每次都是敷衍、忽悠我们老百姓,说现在天气酷热,加之正在换届,没人搞事。还请市环保部门、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处理好这一严重污染问题,并问责石门县环保、市畜牧水产这两部门,还老百姓一片净土蓝天,毕竟良好的生存环境是我们老百姓所追求的。如果说石门县环保部门、石门县畜牧水产这两部门解决不了这污染问题,叫他们可以安排这两部门的每一位领导、干部依次在我们新桥片区同吃同住一个月,亲身体验这滋味。 我们新桥片区村民期待一个公正、公开而满意的回答! 石门县夹山镇西周村新桥片区非养殖户村民 2021年7月27日 |
|
1楼#
发布于:2021-08-03 10:40
帖内置顶 – – 2021-08-03 12:20
网友您好:
您反应的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涉及的养殖场名为湘佳牧业西周十八分厂,位于夹山镇西周村新桥五组,该鸡场占地200亩,有栏舍18栋,每一栋1536平方米,2021年3月投产,5月底已出栏肉鸡45万羽,6月10日左右又进鸡苗,现总存栏肉鸡80万羽,产生的粪污全部运往湘佳牧业的二都高桥现代农业生产有机肥,每3-4天用罐装车运输一次,每次20车左右,该养殖场有环评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法人为喻自文,但证照未在其厂里,该厂负责人易继林。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该养殖场“污染空气问题”属实,给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属实。 2021年7月28日-29日,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夹山镇人民政府以及西周村支两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走访发现: 1、未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未全部收集、未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2、两台生物质锅炉未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够,应不低于30m。 3、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 4、该场未实行雨污分流 三、处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制作了监察记录,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场迅速进行如下整改: 1、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收集、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两台生物质锅炉须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低于30m,并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取样平台。 3、进一步完善场区内雨污分流系统,鸡舍废气收集处的喷淋水严禁外排,需统一收集进行有效处理后方可外排,场区内初期雨水应经消毒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 4、在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需迅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强有效的处理,严防臭气扰民,并通过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5、待养鸡场配套设施建成后,迅速自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 1、由镇环保站、西周村监督该场按时完成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的封闭、两台生物质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排气筒设置的建设、完善鸡粪发酵车间的环评手续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对周边农户的沟通解释及环保知识宣传。 责任人:易 红:18173616561 高 红 15007365697 肖雪初:13875197378 2、由镇畜牧站加强对该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责任人:覃新平 13707425990 3、由镇环保站加强对该养殖场臭气及环保设施建设后续处理情况的督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立即上报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人:易 红:18173616561 高 红 15007365697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日 |
|
|
2楼#
发布于:2021-08-02 17:58
帖内置顶 – – 2021-08-02 18:17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请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问责石门县环保、石门县畜牧水产两部门对工作严重失职 ”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市生态环境石门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帖中反映涉及的养殖场名为湘佳牧业西周十八分厂,位于夹山镇西周村新桥五组,该鸡场占地200亩,有栏舍18栋,每一栋1536平方米,2021年3月投产,5月底已出栏肉鸡45万羽,6月10日左右又进鸡苗,现总存栏肉鸡80万羽,产生的粪污全部运往湘佳牧业的二都高桥现代农业生产有机肥,每3-4天用罐装车运输一次,每次20车左右,该养殖场有环评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法人为喻*文,该厂负责人易*林。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该养殖场污染空气、给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情况属实。2021年7月28日—29日,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夹山镇人民政府以及西周村支两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及走访发现: 1.未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未全部收集、未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2.2台生物质锅炉未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够,应不低于30m。 3.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 4.该场未实行雨污分流。 三、处理情况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制作了监察记录,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场迅速进行如下整改: 1.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收集、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2台生物质锅炉须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低于30m,并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取样平台。 3.进一步完善场区内雨污分流系统,鸡舍废气收集处的喷淋水严禁外排,需统一收集进行有效处理后方可外排,场区内初期雨水应经消毒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 4.在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需迅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强有效的处理,严防臭气扰民,并通过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5.待养鸡场配套设施建成后,迅速自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该局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 1.由镇环保站、西周村监督该场按时完成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的封闭;2台生物质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排气筒设置的建;完善鸡粪发酵车间的环评手续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对周边农户的沟通解释及环保知识宣传。 2.由镇畜牧站加强对该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3.由镇环保站加强对该养殖场臭气及环保设施建设后续处理情况的督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立即上报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8月2日 |
|
3楼#
发布于:2021-07-28 10:44
帖内置顶 – – 2021-07-28 11:03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07月28日 |
|
4楼#
发布于:2021-07-28 10:44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07月28日 |
|
6楼#
发布于:2021-07-28 11:33
希望这次政府部门不要玩文字游戏,要实实在在为人民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要真正深入到一线现场,进行彻底整改到位。
|
|
7楼#
发布于:2021-07-28 11:35
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如果仅仅网上回复村民,村民是不会答应的,村民们会继续按照程序依次信访,直至事情解决为止。
|
|
8楼#
发布于:2021-08-02 17:58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请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问责石门县环保、石门县畜牧水产两部门对工作严重失职 ”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市生态环境石门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帖中反映涉及的养殖场名为湘佳牧业西周十八分厂,位于夹山镇西周村新桥五组,该鸡场占地200亩,有栏舍18栋,每一栋1536平方米,2021年3月投产,5月底已出栏肉鸡45万羽,6月10日左右又进鸡苗,现总存栏肉鸡80万羽,产生的粪污全部运往湘佳牧业的二都高桥现代农业生产有机肥,每3-4天用罐装车运输一次,每次20车左右,该养殖场有环评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法人为喻*文,该厂负责人易*林。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该养殖场污染空气、给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情况属实。2021年7月28日—29日,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夹山镇人民政府以及西周村支两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及走访发现: 1.未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未全部收集、未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2.2台生物质锅炉未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够,应不低于30m。 3.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 4.该场未实行雨污分流。 三、处理情况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制作了监察记录,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场迅速进行如下整改: 1.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收集、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2台生物质锅炉须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低于30m,并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取样平台。 3.进一步完善场区内雨污分流系统,鸡舍废气收集处的喷淋水严禁外排,需统一收集进行有效处理后方可外排,场区内初期雨水应经消毒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 4.在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需迅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强有效的处理,严防臭气扰民,并通过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5.待养鸡场配套设施建成后,迅速自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该局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 1.由镇环保站、西周村监督该场按时完成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的封闭;2台生物质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排气筒设置的建;完善鸡粪发酵车间的环评手续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对周边农户的沟通解释及环保知识宣传。 2.由镇畜牧站加强对该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3.由镇环保站加强对该养殖场臭气及环保设施建设后续处理情况的督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立即上报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8月2日 |
|
9楼#
发布于:2021-08-03 10:40
网友您好:
您反应的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涉及的养殖场名为湘佳牧业西周十八分厂,位于夹山镇西周村新桥五组,该鸡场占地200亩,有栏舍18栋,每一栋1536平方米,2021年3月投产,5月底已出栏肉鸡45万羽,6月10日左右又进鸡苗,现总存栏肉鸡80万羽,产生的粪污全部运往湘佳牧业的二都高桥现代农业生产有机肥,每3-4天用罐装车运输一次,每次20车左右,该养殖场有环评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法人为喻自文,但证照未在其厂里,该厂负责人易继林。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该养殖场“污染空气问题”属实,给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属实。 2021年7月28日-29日,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夹山镇人民政府以及西周村支两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走访发现: 1、未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未全部收集、未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2、两台生物质锅炉未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够,应不低于30m。 3、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 4、该场未实行雨污分流 三、处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制作了监察记录,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场迅速进行如下整改: 1、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进行全封闭,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收集、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两台生物质锅炉须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设置高度不低于30m,并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取样平台。 3、进一步完善场区内雨污分流系统,鸡舍废气收集处的喷淋水严禁外排,需统一收集进行有效处理后方可外排,场区内初期雨水应经消毒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 4、在场内新建的鸡粪发酵车间,需迅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强有效的处理,严防臭气扰民,并通过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5、待养鸡场配套设施建成后,迅速自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 1、由镇环保站、西周村监督该场按时完成鸡舍废气排放及鸡粪装卸场所的封闭、两台生物质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排气筒设置的建设、完善鸡粪发酵车间的环评手续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对周边农户的沟通解释及环保知识宣传。 责任人:易 红:18173616561 高 红 15007365697 肖雪初:13875197378 2、由镇畜牧站加强对该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责任人:覃新平 13707425990 3、由镇环保站加强对该养殖场臭气及环保设施建设后续处理情况的督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立即上报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人:易 红:18173616561 高 红 15007365697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