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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7-10 06:56扫一扫,手机看帖
-5 yk:/沅江上的三无非法盗采船开泥鳅打窝钓鱼场 http://m.youku.com/v_show/id_XNTE3NzE0NTI4NA==.html?pgcpgcid=UNTc5MzAxNDUzNg%3D%3D&sharekey=4458dc76e50e327bb15dd550727e1eb98 长按复制此口令$TmuhX8smpX3$,打开【优酷APP】就可以看了~!


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对大型船舶违法涉渔问题该怎样处理?总不能屡抓屡犯,亳无违法成本,甚至肆无忌惮,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视频中的这条隆峰号三无挖砂工程船,据多个原股东与这船的曾经看船人反映,几年来此三无工程船一直从事非法盗采,2020年10月1号竟然敢停靠在城区范围的芦山大官庙与桑场社区交界处实施非法盗采,因采挖点离大堤不足10米,且工程船巨大(108米长,作业深度70米),不适宜在小沅江作业,所以村民自发的集体阻止隆峰号采挖砂砾,并向多个执法部门举报,常德市守水护渔协会也同时收到村民的电话反映,协会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先后向各水利执法部门、水上派出所反映,皆得到了“未作业,只是检修”的肯定性回复。但村民举报电话不断,并发来隆峰号采挖船作业的视频,我们又继续向市水利局水政支队反映,仍然是“水上派出所已上船检查,没有作业迹象。”但是,老百姓有图有真相的反映问题,我们协会不可能置之不理。在10月5号半夜,协会志愿者5人开巡逻船登上了正在芦山水域非法盗采的隆峰号工程船,并立即叫停了违法盗采现场。一条运输船满载驶离,三条自卸驳排队准备接货,看见我们叫停作业现场,并向武陵区委,市公安局,武陵区公安,武陵区水政一一电话反映了正在盗采的船舶位置,三条自卸驳马上驶离。一个小时还不见任何执法部门,我们电话了芦山派出所,干警由所长带队马上就登船对我们进行安全保护。然后车副所长电话水上派出所后告诉我说:水上派出所马上就到,我们所撤上岸,你们开船协助干警离船上岸。芦山派出所走后,我们等到6号凌晨三点多也末见一个执法部门的影子,股东之一的桑场社区书记表态:不会再开工作业,我们也因下游有电鱼举报,只能撤离向下巡河而去。
咨询省水利厅才知武陵区水政对此三无工程船做出了一万元罚款的处理后结案。
从此隆峰号三无工程船就一直停靠在芦山社木铺、大官庙水域实施违法垂钓。每天聚集泥鳅团伙数十人,以泥鳅,动物腐烂内脏,糠饼,悬挂于船弦侧方各系船柱上,由渡口客轮与该船生活辅助小船,从两岸接送人上工程船违法垂钓,我们协会已无数次协助芦山派出所上此船收缴涉鱼违禁工具,因渔获物数量太有诱惑力,且很难清理到随处可藏的钓竿与渔获,所以屡抓屡犯,组织上船者(小名龙儿)根本就无半点敬畏法律之心。
我们协会也曾向十年禁捕办,农业农村局、海事、水利、水上派出所反映此船问题,水利表示“已行政处罚结案,未扣押。”,海事说:不是随便可以拆解的,交通执法支队管不了。其它各执法部门皆表示:三无船舶归海事处理。
难道十年禁捕,这些大型船舶就可以在涉渔违法行为上“法外开恩”吗?从我们协会巡河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打击违法垂钓,还必须先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行为约束开始,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绝大多数违法垂钓圈子都是有公职人员撑着的影子。现在沅江水域的渔业资源相当丰厚,泥鳅团伙随便一晚上(或者是一个凌晨)就是千余斤肉食性鱼类,严重的破坏了生态平衡,给公共资源造成巨大的掠夺,这是与“一江碧水”,“十年禁捕”的政治任务背道而驰的,希望常德市各相关执法部门尽快解决。

十年禁捕的成果,切不能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对于团伙作案,希望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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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运事务中心 07-10 06:56:59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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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13 16:21
帖内置顶  –    –  2021-07-13 16:37
关于《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
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的回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件收悉。
您反映隆峰号(实为“隆锋号”)“三无”工程船自2020年10月1日非法采挖接受相关部门处罚以来,一直停泊芦山乡社木铺、大官庙等水域实施违法垂钓,另有部分公职人员参与垂钓,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尽快解决。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机构改革后原市海事局行政执法职能已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本级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19]1号)和《关于明确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常德市船舶检验中心)“三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20]25号)文件精神,原市海事局的行政职能已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并更名为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常德市船舶检验中心);该中心原有行政执法职能也已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市水运事务中心已无任何海事、港航、地方航道行政执法职能。
二、“三无”船舶垂钓及公职人员垂钓问题应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根据市禁捕办《关于印发<常德市涉渔“三无”船舶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禁捕办[2020]2号)文件有关精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查处涉渔船舶和个人违法行为。有关事项投诉举报请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
此复。


                                    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
2楼#
发布于:2021-07-10 08:41
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 ,现实中确实是这样的,违法成本低,一般违法有人出面搞定,公职部门你推我让导致那些人更加有恃无恐。
3楼#
发布于:2021-07-10 11:01
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
近年来,在沿海一些地区,不法分子利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危害了海上治安,妨碍生产、运输的正常进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特通告如下:
一、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由公安、渔政渔监和港监部门等港口、海上执法部门予以没收;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造船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经核准登记注册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厂、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销货款和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
二、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船舶进出港的签证管理。对停靠在港口的“三无”船舶,应禁止其离港,予以没收,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三、渔政渔监和港监部门应加强对海上生产、航行、治安秩序的管理,海关、公安边防部门应结合海上缉私工作,取缔“三无”船舶,对海上航行、停泊的“三无”船舶,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可对船主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安边防、海关、港监和渔政渔监等部门没收的“三无”船舶,可就地拆解,拆解费用从船舶残料变价款中支付,余款按罚没款处理;也可经审批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后,作为执法用船,但不得改做他用。
凡拥有“三无”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1994年11月30日前,到当地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登记,听候处理。逾期不登记的,查扣后从严处理。
凡利用“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活动者,必须在1994年11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否则,一经查获,依法从重惩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楼#
发布于:2021-07-10 11:10
希望部门严管,不要推诿。
5楼#
发布于:2021-07-10 11:43
我是老梢公,这个问题确实是普遍存在。虽然已洗脚上岸二年不再碰渔,但是一支新兴的垂钓捕捞大军在监管部门严重不作为(我还是比较不捅炉子的)形式下,正在以灭绝翘鱼、桂鱼的方式,将沅江生态平衡摧毁。执法举报电话无人接。渔政办公室的可见范围举目一望,就有一札一扎的泥鳅、海竿、几十根多勾串泥鳅线钓。
6楼#
发布于:2021-07-10 11:51
7楼#
发布于:2021-07-10 12:58
采砂船利益太大了,牵扯的复杂的关系网理不清的!

别为这事纠结了,关注下违法钓鱼的事就算了!
8楼#
发布于:2021-07-10 13:34
立贴为证!管不下来的!!!管不下来的!管不下来的!执法者严重不作为甚至渎职!管得么得下来,沅江常德段天天晚上都有用泥鳅打窝钓肉食性鱼类的。渔政,水上派出所几时管过。
9楼#
发布于:2021-07-10 13:51
杨跃辉: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
近年来,在沿海一些地区,不法分子利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危害了海上治安,妨碍生产、运输的正常进行...
回到原帖
这段话,可能执法部门能倒背如流。
10楼#
发布于:2021-07-10 13:52
老船长:我是老梢公,这个问题确实是普遍存在。虽然已洗脚上岸二年不再碰渔,但是一支新兴的垂钓捕捞大军在监管部门严重不作为(我还是比较不捅炉子的)形式下,正在以灭绝翘鱼、桂鱼的方式,将沅江生态平衡摧毁。执法举报电话无人接。渔政办公室的可见范围举目一望,...回到原帖
捅什么炉子?
11楼#
发布于:2021-07-10 16:27
说小沅江我就笑了。。。真想给你科普一下
12楼#
发布于:2021-07-10 16:29
沅江河里非法垂钓的压根管不下来。
13楼#
发布于:2021-07-10 17:37
“十年禁渔”,事关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改善,不能上面叫得凶,下面不作为,市政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督促各职能部门确实履责!
14楼#
发布于:2021-07-11 16:23
去年某渔政部门工作人员诬告楼主的,工作人员处理了没?
15楼#
发布于:2021-07-11 20:54
https://lvshi.sogou.com/article/detail/7PCHYUGIL5CS.html

社团登记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
16楼#
发布于:2021-07-12 08:51
17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3
常德小蜜: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 ,现实中确实是这样的,违法成本低,一般违法有人出面搞定,公职部门你推我让导致那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回到原帖
http://cdbbs.cdyee.com/wap-read-run?tid=869862&pid=4936844
18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4
黄玄冰:说小沅江我就笑了。。。真想给你科普一下回到原帖
http://cdbbs.cdyee.com/wap-read-run?tid=869862&pid=4936844

大小是比较而言的。沅江面对这条占据了半条江面的工程船,有多大?你看看。
19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7
常德小蜜: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 ,现实中确实是这样的,违法成本低,一般违法有人出面搞定,公职部门你推我让导致那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回到原帖
-5 yk:/隆锋号三无盗船 http://m.youku.com/v_show/id_XNTE4MDkwMzE4MA==.html?pgcpgcid=UNTc5MzAxNDUzNg%3D%3D&sharekey=c30d4901ba4ac753ae2d3168fb600b480 长按复制此口令$zTaNXj7mSRP$,打开【优酷APP】就可以看了~!
20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7
黄玄冰:说小沅江我就笑了。。。真想给你科普一下回到原帖
-5 yk:/隆锋号三无盗船 http://m.youku.com/v_show/id_XNTE4MDkwMzE4MA==.html?pgcpgcid=UNTc5MzAxNDUzNg%3D%3D&sharekey=c30d4901ba4ac753ae2d3168fb600b480 长按复制此口令$zTaNXj7mSRP$,打开【优酷APP】就可以看了~!
21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7
江二毛:立贴为证!管不下来的!!!管不下来的!管不下来的!执法者严重不作为甚至渎职!管得么得下来,沅江常德段天天晚上都有用泥鳅打窝钓肉食性鱼类的。渔政,水上派出所几时管过。回到原帖
-5 yk:/隆锋号三无盗船 http://m.youku.com/v_show/id_XNTE4MDkwMzE4MA==.html?pgcpgcid=UNTc5MzAxNDUzNg%3D%3D&sharekey=c30d4901ba4ac753ae2d3168fb600b480 长按复制此口令$zTaNXj7mSRP$,打开【优酷APP】就可以看了~!
22楼#
发布于:2021-07-12 23:28
magicqcf:采砂船利益太大了,牵扯的复杂的关系网理不清的!

别为这事纠结了,关注下违法钓鱼的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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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k:/隆锋号三无盗船 http://m.youku.com/v_show/id_XNTE4MDkwMzE4MA==.html?pgcpgcid=UNTc5MzAxNDUzNg%3D%3D&sharekey=c30d4901ba4ac753ae2d3168fb600b480 长按复制此口令$zTaNXj7mSRP$,打开【优酷APP】就可以看了~!
23楼#
发布于:2021-07-13 09:37
某些单位及执法部门啊,还不如一些志愿者尽心尽力,尸位素餐,令人汗颜。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24楼#
发布于:2021-07-13 12:22
昨天又听二个晚上打海竿的说,周末上船去钓,这边边上手竿搞不到。
25楼#
发布于:2021-07-13 15:46
快活林:某些单位及执法部门啊,还不如一些志愿者尽心尽力,尸位素餐,令人汗颜。回到原帖
因辖区的执法部门举报电话不是无人接,就是设置打不进,志愿者连夜从市里赶到桃源三叉港,与举报人联系,并一同在岸上驱赶电鱼船(二会期不准加散装汽油,开车去的),刚24点又收到马家吉放地笼举报,也是举报人打某执法公示电话不进,才回头向会长反映。我们又赶到二桥北岸上游清网。凌晨二点又受武陵区渔政站长邀请赶到二广高速桥下清网。一会儿牛鼻滩巡河志愿者又反映“小河口在疯狂网捕”,大雾罩着江河与大堤能见度极低,已从牛鼻滩巡至贺家山的志愿者又电话反映“背包电鱼人成堆”。我们跑完了沅江所有的常德市各区县辖区,天刚蒙蒙亮才返回来。向执法部门移交清理的违禁品网具就有500多米,公安从我们控制后带走的有二人,违法渔获30斤左右,但对接工作上无一人接电话(三个负责人电话),只能向上级电话,却被恶语相骂“没人接电话是抹黑他们形象。是造谣!”然后某个不接电话的领导,直接横眉冷对的斜眼瞅着已饥肠辘辘,疲惫不堪的我们,那话说得没有一点象是一个国家的执法干部,说我们清网是违法行为,要把市民政局负责人,市农业局要求我们成立这个协会的人找出来,请个律师看是谁支持我们今天抓这里放网,明天抓那里电鱼。当时我就发表了再不干这窝囊事的怨言,是老船长劝我朝会长自掏腰包日夜带着全市各区县志愿者守护母亲河的辛苦与无奈看。唉!一帮带着私利混进协会被开除的人在诽谤我们,十年禁渔法律法规又不建全,上面要求又这么禁捕到位,人民群众对保护渔业的热情又这么高,会长是放不下的责任,甩不掉的举报电话,只能向前走。
26楼#
发布于:2021-07-13 16:21
关于《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
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的回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件收悉。
您反映隆峰号(实为“隆锋号”)“三无”工程船自2020年10月1日非法采挖接受相关部门处罚以来,一直停泊芦山乡社木铺、大官庙等水域实施违法垂钓,另有部分公职人员参与垂钓,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尽快解决。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机构改革后原市海事局行政执法职能已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本级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19]1号)和《关于明确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常德市船舶检验中心)“三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20]25号)文件精神,原市海事局的行政职能已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并更名为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常德市船舶检验中心);该中心原有行政执法职能也已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市水运事务中心已无任何海事、港航、地方航道行政执法职能。
二、“三无”船舶垂钓及公职人员垂钓问题应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根据市禁捕办《关于印发<常德市涉渔“三无”船舶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禁捕办[2020]2号)文件有关精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查处涉渔船舶和个人违法行为。有关事项投诉举报请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
此复。


                                    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
27楼#
发布于:2021-07-13 16:38
ct8008:昨天又听二个晚上打海竿的说,周末上船去钓,这边边上手竿搞不到。回到原帖
船钓成了有地位的象征。
28楼#
发布于:2021-07-13 16:39
冲锋舟:因辖区的执法部门举报电话不是无人接,就是设置打不进,志愿者连夜从市里赶到桃源三叉港,与举报人联系,并一同在岸上驱赶电鱼船(二会期不准加散装汽油,开车去的),刚24点又收到马家吉放地笼举报,也是举报人打某执法公示电话不进,才回头向会长反映。我...回到原帖
不该曝光的。我们挨整的时候就在后面了。不信你看。
29楼#
发布于:2021-07-13 17:04
市水运事务中心:关于《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十年禁捕成果切不可演化为某些小圈子违法分享渔获的盛宴》投诉件收悉。
您反映隆峰号(实为“隆锋号”)“三无”工程船自2020年10月1日非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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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三无船舶先违法涉砂,后又违法涉渔,这个水域是水生生物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区,9个月来隆锋号三无船舶多重违法问题的违法成本仅仅是罚款1万元。1688号接货船满载脏物又怎么处理的呢?那船盗采的砂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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