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5月6日回复 图片:1.png 描述:5月11日回复 图片:2.png http://cdbbs.cdyee.com/read-872959 上面为发帖原始链接 关于富新瞰江南是否具有交房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询问,常德市住建局在5月6日和5月11日,为什么会有两个结论完全不一样的回复,且在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删除5月6日回复,请予以正面回复。 首次回复时间是5月6日,第二次回复时间是5月11日,并且已将第一次回复删除。(还好本人拍照留存证据) 现住建局是否存在违纪违规、徇私枉法、官商勾结、收取贿赂、违规办理等违法乱纪行为,请住建局自此贴发布24小时之内回复。 否则本人保留将相关证据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检举的权力,并保留随时将相关证据交给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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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6-21 10:06
帖内置顶 – – 2021-06-21 11:06
网友“红日之光”: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2021年3月18日,“富新瞰江南”项目的建设单位已组织五方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根据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的规定,该房屋交付使用符合《条例》规定。 对您提出的两次回复意见不一致的问题。我局做出如下解释:按照《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常建通〔2020〕40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6日该实施办法下发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此文件执行联合验收。在第一次回复时我局没有查询该项目的开工时间,直接依照新规定予以回复(“富新瞰江南”项目属于2019年开工的老项目)。随后,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也对项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点进行了说明,我们查验相关资料后,对第一次回复进行了更正,即:该项目符合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满足 交付条件的规定 。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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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6-16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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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6-1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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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6-16 16:47
市住建局从来都是和稀泥不作为,特别是对待恒大华府的地库质量及小区物业管理投诉方面可以说是不作为的典型案例。支持楼主向纪委监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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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6-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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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1-06-17 08:35
是的,法律规定,政府政令是一回事,实际做起来又是一回事。在常德交房手续齐全的有几个?既然有规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大家都没有,所以我理所当然也没有,还不用付责任,没有就按规定退房呗?何须浪费时间,关键是开发商明明违规打死都不退房,政府也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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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6-20 09:27
是的,法律规定,政府政令是一回事,实际做起来又是一回事。在常德交房手续齐全的有几个?既然有规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大家都没有,所以我理所当然也没有,还不用付责任,没有就按规定退房呗?何须浪费时间,关键是开发商明明违规打死都不退房,政府也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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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06-21 10:06
网友“红日之光”: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2021年3月18日,“富新瞰江南”项目的建设单位已组织五方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根据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的规定,该房屋交付使用符合《条例》规定。 对您提出的两次回复意见不一致的问题。我局做出如下解释:按照《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常建通〔2020〕40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6日该实施办法下发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此文件执行联合验收。在第一次回复时我局没有查询该项目的开工时间,直接依照新规定予以回复(“富新瞰江南”项目属于2019年开工的老项目)。随后,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也对项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点进行了说明,我们查验相关资料后,对第一次回复进行了更正,即:该项目符合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满足 交付条件的规定 。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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