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月早上8点10分左右下着倾盆大雨,我驾车经松林路由南至北经政德路口时,由于此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一临时信号灯也没亮),我减速靠着中间双黄线延伸线缓慢地刚驶过中间临时信号灯位置时,听到车后面“嘭“一声响,忙踩住刹车,心里面犯嘀咕,雨太大后视镜漠糊不清,隐隐约约像是一电动车倒了,又急着去做事,心想对方应问题不大,自已车也应刮花了!反正旧车过些日子也要去做漆!我也懒得找你麻烦了,就把车开走了去圆通快递做事了,
忙到下午快三点钟,几乎忘记早上的事了,接到一陌生电话,问我早上8点样子是否经过松林路与一电动车相撞,我回答说是的,是电动车撞我的车,那人声音立马高八度,“马上把车开到交警三大队,不然后果自负!”人生第一场恶梦开始了…… 我吓坏了,急急忙忙把车开到交警三大队,写事故过程,复印证件.资料,配合警官处理,车也当即被扣押。 傍晚打电话给警官问会怎么处理,得到的是恶狠狠的一句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宿无眠,第二天下午通知我去接受处理,判我全责,驾照被扣,罚15分,罚款2100元,参加满分学习重考科目一! 当天也才知道电动车主是一位56岁的老大姐,住二医院,股骨骨折了,我心里面也在不停谴责自己,当时真应停下车来看看的!害了自已更害了别人哟……想垫上二干元医药费,对方家属嫌太少,他们说医生说住院花费要四万元,他们叫我明夭来交钱,我就回来了,当晚又是一宿无眠。第二天才知道是星期六,想找保险公司垫住院费,保险公司和交警队没人上班,那患者家属电话连天又催着交钱,我好说歹说,好不容易捱过星期六和星期天!星期一请假跑交警队,跑医院,保险公司垫付了18000元,忙完已是下午5点多了叫了同事本想把车子开回来,警官叫我必须去医院垫医药才能给我,没办法当天天晚没去医院交钱,第二天一早又跑医院交了4000元,随后去交警队交罚款,找下警官问警官什么时候拿车给我,又说我钱交少了,交10000元那就差不多就给我车!我当时也没那么多钱,就回来了! 随后我参加了满分学习,重考科目一,5月28日拿回了被扣驾驶证。在此期间警官打电话给我叫我把责任认定书带去交警队,他要改一个字,我电话里说好。28号那天拿驾驶证,顺便想问警官什么时候能取回车,他问我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带来没,我说忘了,他说先把责任认定书带来才可以。 我问到底怎么改? 他说:把驶离事故现场 改成 逃离事故现场 我说责任书我都签字我认了就别改了,他说不行,叫我回来拿责任书。当天我就回来上班了,心里面也不怎么愿意他那样修改,就没去交警队,后来几天几次打电话给警官想商量一下,警官一个电话也没接。 6月2号下午快下班了警官打电话给我,开口就问我要不要车。 我说不改责任书车你又不给我。 他说你还跟我讲条件?把车给你你来! 到交警队快5点了,一进警官办公室,他拿着打印的几页道路交通安全法说:肇事逃逸可以判取1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你不同意改责任书,那好,我们就按一般程序来,原来那简易程序的责任认定书也作废了。后来就录口供,在证词上叫我画押签字,一直搞到快7点,中间我好几次哀求说明天我带责任书来让改一下好了,警官声色俱厉地说:坐下!我只好老老实实坐下他问啥我答啥 当天车给开了条子,第二天下班后我取出来 了,听到要拘留我,这两天一愁莫展,几宿无眠,心力憔悴。 6月4日也就是今天5点了,警官打电话叫我过去,说一般程序已启用,等通知再把车开过去做鉴定取证! 尊敬的交警支队领导,以上全是凭实事而说,没有半句妄言,我也是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到了发帖求助,有下面几点疑惑,请求解答一下。 1签字了而且当事人已处理完处罚的责任认定书交警是不是可以任意修改?也可以任意把简易程序换成一般程序吗?法律上有依据吗? 2交警三大队的某些警官有浓重的地方主义保护色彩,因为我是桃源人在这上班,电动车主是石门桥本地人。该怎么办 3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是非机动车骑行走机动车道合法吗? 4上下班人车流量大,事故频发的交叉路口,不设信号灯,有个临时信号灯又不亮(自出事故差不多半个月不亮)交警三大队是否有责任? 5我不太知情驰离现场,而且事后我根本就没有一丝逃避事故的责任认定的念头,积极配合处理,算肇事逃逸吗?需拘留15日吗?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237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260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359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40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473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56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59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62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720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787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22824787 望交警支队领导百忙中抽时间回复一下,谢谢! |
|
1楼#
发布于:2021-06-11 17:28
帖内置顶 – – 2021-06-12 09:42
关于“我到底是可恶的肇事者?还是躺平中枪的受害人? ” 一帖的回 复 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板块发布的的网帖已收悉,针对您网帖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案件办理过程 2021年5月13日早上8时2分许,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松林路政德路口,一辆蓝色小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现场为未安装固定信号灯的路口,放置了一套移动信号灯设备,信号灯发生故障无法工作(已修复)。一名女性伤者坐在积水路面上无法起身,一辆电动车倒在路口中央。现场了解到小车尾号为092。 值班民警回到大队后通过调取相关路段路口的监控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并于下午2时45分许拨打了市民电话,肇事者承认早上发生了该起事故,并称“我认为对方没什么事,我的车应该也没什么事,我就走了。”办案民警要求其迅速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肇事者称“我还要上班,我又不找对方赔。”下午2时49分许,办案民警发短信给市民,要求其下午4时前赶到交警大队,否则后果自负。肇事者田某某于当日下午4时许将其驾驶的湘J**092小车开到我大队,办案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暂扣了田某某的小车,并通知其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次日来大队处理。 5月14日,田某某和伤者家属来到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简易程序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考虑到田某某声称的无钱垫付医药费,为其开具了垫付通知书,并告知其向保险公司请求先行垫付的流程。田某某系交通肇事后逃逸,办案民警依法对田某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并再次敦促田某某在保险公司介入前为伤者垫付医药费。 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大队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发现该案不应适用简易程序,而应适用一般程序,于是要求办案民警启动纠错程序。6月3日,办案民警将田某某口头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询问,告知其5月13日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程序错误,将立即改适用为一般程序。办案民警于6月4日中止简易程序,重新调查。 二、针对网帖中几点质疑的回复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财产损失事故、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且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形,应适用一般程序。 2.经大队纪检组核实,办案民警在办案的过程中不存在不公正、不廉洁的行为。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办案民警也不存在如投诉人所说的态度傲慢蛮横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该电动车系田某某右方道路来车,田某某应让该电动车先行;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之规定,判定当事人田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4.路口的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偶有发生故障或停电等状况,交通参与者、尤其是经过考试后依法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 5.发帖人田某某声称的“不太知情”与其前文所写“隐隐约约像是一电动车倒了”相矛盾。从发生事故到办案民警锁定肇事驾驶员,并第一次电话通知其到案,一共经过了7个小时,在此期间,田某某未主动打电话报警,也未主动前来交警大队说明情况。 常德经开区热线 2021年6月11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6-05 09:29
帖内置顶 – – 2021-06-05 10:08
吃一堑,长一智,如果当时立马报警,你可能次责或者无责,但是事故之后,你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驶离,很容易被定性为肇事逃逸。还好伤情较轻,你不要垫付,认责,然后赔偿事宜全部交给保险处理。
|
|
3楼#
发布于:2021-06-05 09:30
帖内置顶 – – 2021-06-05 10:08
太没经验了,同情你!
当时没有下车查看并报警,轻微交通事故逃逸者妥妥的(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这是你最大的失误,从而引出后面一系列问题; 态度好点,积极配合,也不至于发展到行政处罚拘留15日。 |
|
5楼#
发布于:2021-06-05 09:24
就事论事,我是一个局外人,叔叔们态度什么的肯定是有问题的,当时下大雨,你说电单车追尾,而且你觉得他倒下了。这就是有接触的事故了。不管是对方责任还是你的责任,接触事故都应该下车查看情况。你错就错在没有下车查看。这样判你逃逸是肯定的。
|
|
7楼#
发布于:2021-06-05 09:29
吃一堑,长一智,如果当时立马报警,你可能次责或者无责,但是事故之后,你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驶离,很容易被定性为肇事逃逸。还好伤情较轻,你不要垫付,认责,然后赔偿事宜全部交给保险处理。
|
|
8楼#
发布于:2021-06-05 09:30
太没经验了,同情你!
当时没有下车查看并报警,轻微交通事故逃逸者妥妥的(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这是你最大的失误,从而引出后面一系列问题; 态度好点,积极配合,也不至于发展到行政处罚拘留15日。 |
|
9楼#
发布于:2021-06-05 09:44
出事了 了,看都不看一眼,就辣么确定自己没责任?就算没责任,从道义上也还是要救助伤者的。不跑,人家可能还不好办;这一跑,全责跑不了
|
|
14楼#
发布于:2021-06-05 12:10
第一错:明知后面有车碰到了,并且知道是电瓶车,却不下车查看和报警。第二错:被交警找上门了回答问题太过随意,如果一直强调自己完全没有感觉到有车碰(前提是你当时没有摇下车窗看一眼),也许是另外一种情况。第三错:处理问题过程中自己态度有问题。当然你是幸运的:第一幸运对方没有生命危险;第二幸运保险公司没有拒赔,其实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赔。
|
|
15楼#
发布于:2021-06-05 12:35
|
|
18楼#
发布于:2021-06-05 17:29
既然是别人追你尾倒下的,你当然要下车并报警啊!
对方肯定是全责,而且还可以对汽车定损要对方赔付。 你这样一逃逸反而就犯法了,对方想怎么开受伤证明就怎么开,讹到你恶心。 |
|
19楼#
发布于:2021-06-05 17:53
你如果怀疑电动车撞你倒下,你第一反应应该是下车查看确认情况。 如果怀疑没有,叔叔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应该说没有,因为你也没确认,可惜你说了有,所以这个事由就成立了。 对方是不是找了点什么?这么效益。。。。。
|
|
22楼#
发布于:2021-06-05 23:01
|
|
24楼#
发布于:2021-06-06 08:08
你是活该,怨不得别人,不管是别人的错,还是你的错,最起码常识都没有,出事了再怎么急,再没多大问题,你也得停下车来看看吧?对你这种行为,还发什么贴子。
|
|
25楼#
发布于:2021-06-06 12:39
这个世上就没有什么地方人群保护,你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我也不会同情!只会说你倒霉,科目一都没学好就上路了,暂扣你驾照是给你长记性!
|
|
26楼#
发布于:2021-06-06 19:14
|
|
27楼#
发布于:2021-06-07 08:32
有一次别人两台电动车相撞倒到我的车边上我都不敢走,再三向碰撞双方确认与我无关后才开走,车漆我自己补,就怕说不清的麻烦!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