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1-05-12 09:30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关于非机动车道建设问题,应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在市政府主导下,规划、建设、交警、城管等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在现有建成的“慢行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非机动车道里程。自2013年市城区“三改四化”建设对城区道路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后,交通更便捷,但自行车道建设相对滞后,根据《常德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我市对自行车道建设中的交通性通道已经加大了建设力度,2015年达到了421.6千米,2030年预期目标665千米。                                                                            
二、关于非机动车头盔佩戴率低、加装伞具等交通乱象的问题,今年,支队下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2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是严查各类违法。支队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严厉整治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加装伞具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各大队按照支队部署,积极开展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街道等宣传活动,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的文明交通宣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教育震慑力度;通过农村“大喇叭”、抖音、微信群等渠道,加大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提示,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据统计,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0多万份,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4562起,对引导电动车规范驾驶、净化城区交通环境起到明显实效。
三、关于电动车上户及持驾驶证驾驶电动车的问题,根据2021年3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办理车辆上牌手续,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持驾驶证。因此,只要是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的,我支队车管部门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注册登记。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证驾驶电动车的行为,我支队民警一律按照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教育。
四、目前,对电动车违法当事人,我支队首先要求其在手机APP上进行学习,待其考试合格后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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