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劳动维权至今己整整二年有余,由于官官相护,官商勾结,至今未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且看武陵区网管办的回复,可窥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多么的严重,同时可窥视弱势民众维权之艰难。现摘录如下:尊敬的网友,您所举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己多次回复,请不要重复举报。如对处理问题不服,建议走相关程序,谢谢!哈哈!回复得多么冠冕堂皇,正义凛然!第一举报武陵区人社局行政不作为,由武陵区人社局敷衍回复,草草了事!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不是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何公平正义而言?第二要我依照程序,走法律程序。法律对武陵区人社局有用么?本人就解雇后的工资追缴,补偿,己经各种保险的补缴进行劳动维权进行劳动仲裁是不是走法律程序,时致今日有没有进行劳动仲裁?第三武陵区劳动监察介入此事,请问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何区别和联系?劳动监察是不是滥作为,胡作为?竞然让所谓的餐饮协会介入,劳动监察的权威性公法性是不是遭到渎亵,法律的尊严何在?办案人员在被告单位吃喝二次,办案结果有公平,正义而言么?公然威胁,恐吓我姐,不在案件上签字,追究本人不实言论的法律责任,三年不给与结案。对武陵区人社局而言,是不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办事放针是不是一个《拖》字了得???对咱老百姓处处讲法,作为法律的执法者,有没有遵章守法,依法办事?
杜平 20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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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5-06 15:11
帖内置顶 – – 2021-05-06 15:22
关于网友杜平反映杜世姣事项的回复
2019年6月28日下午,杜世姣本人与被投诉方常德德鸿餐厅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并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解和协议内容大致为:德鸿餐厅一次性支付现金壹万陆仟元整;同时杜世姣收到上述费用后撤销对德鸿餐厅的投诉申请。之后,杜世娇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销案。该案就此做结案处理。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在受理此案过程中行政程序依法依规,引用法律条款适格,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主动作为,最终由投诉人与被投诉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双方和解过程劳动监察部门毫不知情,并未介入,但符合双方个体意愿表达,属于劳资双方调解和解形式,事后由投诉人本人自愿签字销案,行政机关已完全履行行政职能,如您仍然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而影响处理结果,欢迎您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纪委监察委投诉反映,我局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调查核实。 如您认为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处理杜世娇投诉案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而影响处理结果,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武陵区纪委监察委反映。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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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5-0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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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5-06 15:11
关于网友杜平反映杜世姣事项的回复
2019年6月28日下午,杜世姣本人与被投诉方常德德鸿餐厅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并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解和协议内容大致为:德鸿餐厅一次性支付现金壹万陆仟元整;同时杜世姣收到上述费用后撤销对德鸿餐厅的投诉申请。之后,杜世娇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销案。该案就此做结案处理。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在受理此案过程中行政程序依法依规,引用法律条款适格,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主动作为,最终由投诉人与被投诉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双方和解过程劳动监察部门毫不知情,并未介入,但符合双方个体意愿表达,属于劳资双方调解和解形式,事后由投诉人本人自愿签字销案,行政机关已完全履行行政职能,如您仍然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而影响处理结果,欢迎您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纪委监察委投诉反映,我局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调查核实。 如您认为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处理杜世娇投诉案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而影响处理结果,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武陵区纪委监察委反映。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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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5-06 15:54
关键点在于 德鸿和你姐 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否自愿,是否履行。如果在监察组织下,双方完全自愿 协商和解了 钱也给了。然后一方再反悔,认为钱给少了 估计港不过去。如果你拿不出和解协议是被胁迫 欺诈 或者涉嫌违法等证据 再复来找仲裁机构 一般是不会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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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5-0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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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1-05-07 10:39
帖主所反应的问题在现实中很普遍很常见,执政部门敷衍回复,草草了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老百姓维权成本太高!违法成本太低! 分级负责分出了黑睛,属地管理,管出了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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