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楼#
发布于:2021-04-2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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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21-04-28 09:58
我始终有一个观点,各个执法主体工作宗旨还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人民监督下为人民服务。他们有各种执法权,但是这个权要用对、用好,权力是有边界的,执法对象也是特定的,行使权力的流程也是有标准的。比如说交警,对违法乱纪的人他们可以趾高气昂、讥讽怒斥,维护他们的权威,但是,对于正常的交通参与者或者普通百姓,他们更多的是提供服务,接受监督。简单一点说,我没搞坏事,我不怕你,相反,你要注意你做事滴方式,不然我也是有法律武器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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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21-04-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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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21-04-2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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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21-04-2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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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21-04-2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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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21-04-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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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21-04-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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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21-04-29 16:5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4月26日晚我大队陬市中队查酒驾时执法不规范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对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并将该贴转发给全队民警阅读并警示,对当天执勤的相关民警辅警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全队民、辅警引以为戒;同时,近期大队将组织全体一线执勤民、辅警进行规范文明执法和文明用语专题培训,确保在今后的执勤执法活动中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谢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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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21-04-2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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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21-04-3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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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21-05-01 09:36
国家大力推行“放、管、服”,可是,到了下面就无视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手里掌握有很大执法权的个别人总是以“高”自居:我公务员,你就得服;我地位高,你就得服;我代表权,你就得服~~~。所以,是时候加强和规范由纳税人供养着的个别执法人非理性(或陵心所欲的执法)的执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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