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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东星熙城目前在成立业委会进行阶段,但在成立业委会前就以成立业委会及办事为名收取了每户100元,总金额数万。 
							但事情一直没进行办理,也一直没进行退款。 请问业委会成立之前有权收取业主费用吗?或者说他们有收费的资格吗?如没有权利收而收了,属于违法行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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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1-04-15 14:45				
			帖内置顶  –    –  2021-04-15 14:57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南坪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收到该网络投诉件后,南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明确由街道物管办牵头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现将初步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业委会成立之前收费一事,当时收费发生在区划调整之前,东星熙城当时不在南坪街道管辖范围,属于鼎城区兴发村。 关于业委会成立一事,在南坪街道及竹根潭社区的指导下,目前已经成立筹备组,正在筹备中。 南坪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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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布于:2021-04-13 11:22				
			
					以成立业委会及办事为名收取每户100元,这明显是非法的,违规的。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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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布于:2021-04-13 13:19				
			
					告他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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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布于:2021-04-13 13:27				
			
					我怎么感觉你是物业的托, 来捣乱的。100又不是很多钱, 如果成立不成功, 最后退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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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发布于:2021-04-13 17:31				
			ismyjuliet:我怎么感觉你是物业的托, 来捣乱的。100又不是很多钱, 如果成立不成功, 最后退不就行了回到原帖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费用由开发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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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发布于:2021-04-15 14:45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南坪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收到该网络投诉件后,南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明确由街道物管办牵头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现将初步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业委会成立之前收费一事,当时收费发生在区划调整之前,东星熙城当时不在南坪街道管辖范围,属于鼎城区兴发村。 关于业委会成立一事,在南坪街道及竹根潭社区的指导下,目前已经成立筹备组,正在筹备中。 南坪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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