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55分贝,而超过这个音量,就算是噪音扰民。噪音污染不仅影响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而且会损害身心健康,长此以往会诱发多种疾病。本人家住常青藤未来城,近年来长期遭受噪音折磨,今年去体检更是发现多项疾病,不能说全是噪音的问题但不排除这方面的可能性。希望有关部门有所作为,不说解决所有问题,但求能解决一部分问题。
问题一: 31路公交车语音播报声音巨大,严重影响休息。楼下有多路公交车经过,但其中以31路公交车语音播报声音最大最吵闹,希望公交部门降低音量,还我们一份清静! 问题二: 喇叭声噪音污染。因地处柳叶大道与龙港路交汇处,车流量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城区内鸣笛也再没人管了,难道只有在评选文明城市的时候才会注意吗?我认为还是要从平时就做起。强烈要求交管部门在这个地段安装鸣笛测试仪(不知道是不是叫这个名字,芷兰那安了一个,我看效果就很不错)。 问题三: 大型重型汽车能否在规定时间内通行。(这一条或许不太好实现,但前些年却做得很好值得交管部门反思) 问题四: 炸街摩托无人管。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有炸街摩托飚来飚去,速度极快,声音巨大,连隔壁家的小孩都能被吓哭,可见这产生的噪音污染有多可怕。半夜凌晨经常出现在这条路上,极其闹人闹觉,也不知道谁能来管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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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09 11:12
帖内置顶 – – 2021-04-09 15:34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首先,我们将积极向市财政局汇报,争取建设经费,力争年内在市城区机动车鸣笛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安装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文明驾驶意识,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其次,不允许过境大型车辆进入城区;市区内大型车辆通行须办理通行证,除电力、燃气、自来水管网等抢修作业车外,其他大型车辆在高峰期不得通行;部分比较窄的道路,如沅安路、育才路、建设路、人民路等路段均不允许通行。 最后,强化对炸街摩托查处,一直都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点,去年以来针对市城区部分路段摩托车“飙车”(俗称“炸摩”)的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了“清爽行动”,查扣炸摩400余辆,今年市交警支队按照湖南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交通管理现状继续开展清爽行动,针对反映问题突出的路段,安排专门力量摸排、巡查蹲守,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并积极与学校、城管、市场监管、交通部门、街道等单位主动上门对接开展整治工作,强化协同共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民警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商店门面、摩托车俱乐部等进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实施有效奖举报,对重点路段安排专门警力进行暗访,摸清从事“炸街”人员的行动规律后开展集中统一打击。 二是实行常态性整治管控。为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防止“炸摩”重新抬头,各大队将其有经常“炸摩”的路段和学校周边列为交通环境治理的重点,实行常态管控。一是坚持好“护学岗”制度。在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维护。二是强化路面尤其是夜间的管理。民警在平时的路面执法执勤中,对“炸摩”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首先做好车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宣传教育不仅要遍及每位车主,更要延伸到商店门面、摩托车俱乐部等。因部分车主是在校学生,主动与文理学院、高职院等高校联系,与学校一道组织召开专题家长会,号召家长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其次,加强公共橱窗以及校园内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橱窗对学生宣传“炸摩”的危害;第二,与城管、市场监督部门配合、针对外卖企业、共享电动车公司开展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内部安全管理,驾驶人必须使用合法车辆,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联系电视、电台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整治行动;采取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炸摩”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 通过以上的宣传教育和整治行动,目前城区我们查扣炸街摩托车200余起,有效地提高了每位车主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炸摩”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净化了道路安全环境,严肃打击炸街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长抓不懈,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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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4-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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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4-09 11:12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首先,我们将积极向市财政局汇报,争取建设经费,力争年内在市城区机动车鸣笛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安装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文明驾驶意识,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其次,不允许过境大型车辆进入城区;市区内大型车辆通行须办理通行证,除电力、燃气、自来水管网等抢修作业车外,其他大型车辆在高峰期不得通行;部分比较窄的道路,如沅安路、育才路、建设路、人民路等路段均不允许通行。 最后,强化对炸街摩托查处,一直都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点,去年以来针对市城区部分路段摩托车“飙车”(俗称“炸摩”)的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了“清爽行动”,查扣炸摩400余辆,今年市交警支队按照湖南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交通管理现状继续开展清爽行动,针对反映问题突出的路段,安排专门力量摸排、巡查蹲守,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并积极与学校、城管、市场监管、交通部门、街道等单位主动上门对接开展整治工作,强化协同共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民警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商店门面、摩托车俱乐部等进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实施有效奖举报,对重点路段安排专门警力进行暗访,摸清从事“炸街”人员的行动规律后开展集中统一打击。 二是实行常态性整治管控。为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防止“炸摩”重新抬头,各大队将其有经常“炸摩”的路段和学校周边列为交通环境治理的重点,实行常态管控。一是坚持好“护学岗”制度。在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维护。二是强化路面尤其是夜间的管理。民警在平时的路面执法执勤中,对“炸摩”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首先做好车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宣传教育不仅要遍及每位车主,更要延伸到商店门面、摩托车俱乐部等。因部分车主是在校学生,主动与文理学院、高职院等高校联系,与学校一道组织召开专题家长会,号召家长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其次,加强公共橱窗以及校园内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橱窗对学生宣传“炸摩”的危害;第二,与城管、市场监督部门配合、针对外卖企业、共享电动车公司开展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内部安全管理,驾驶人必须使用合法车辆,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联系电视、电台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整治行动;采取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炸摩”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 通过以上的宣传教育和整治行动,目前城区我们查扣炸街摩托车200余起,有效地提高了每位车主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炸摩”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净化了道路安全环境,严肃打击炸街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长抓不懈,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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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4-1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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