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我父亲今年初一因燃放劣质烟花被炸伤,导致左眼被挖除,现零售商,代理商,厂家态度恶劣有恃无恐,对此次重大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在零售店(权二批发商行),不具有烟花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只有零售证(飞龙烟花鞭炮),无批发证件。 事发前月(2021年1月15号),经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当场查处,并没收大量非发经营的烟花鞭炮。查处后任在无证经营。且店里常年开茶馆四桌以上(聚众赌博)。 此伪劣产品对一个退伍军人,造成终身残废!现家里田没人种,生活不能自理,老百姓维权无门! 望政府能给一个老兵做主!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755.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819.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64823.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83233.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320183249.jpg |
|
1楼#
发布于:2021-03-26 17:38
帖内置顶 – – 2021-03-26 17:38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浔阳街道大平村五组权二批发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在11日晚上燃放,12日下午两点多钟阙某久打扫卫生时,发现有一组“王者至尊”烟花有两排没有燃放完,就用打火机点备用引,由于操作不当炸伤左眼,致使左眼球被摘除。 二、 理赔情况 你于2月13日电话告知权二批发商行的老板向某权,父亲阙某久燃放在其商行购买的烟花时炸伤左眼在医院治疗。向某权将此事告诉飞龙烟花鞭炮店的老板李某兵,李某兵又将此事告知批发企业和厂家。17日,厂家及保险公司、批发企业、李某兵会同大平村村干部对燃放现场进行了勘察。3月3日,厂家、批发企业、李某兵与你及其家属进行了理赔协商,大平村村干部和浔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参加,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但厂家已给付阙某久一万五千元医疗费用。 三、 权二商行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5日,权二商行因无证经营已被浔阳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收到你的举报后,3月22日浔阳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权二商行再次进行了调查,发现权二商行于2月8日从飞龙烟花爆竹经营店购买三千元左右的烟花爆竹,供自己和舅哥两家过年燃放。2月11日,你父亲阙某久在权二商行购买了两组烟花。就权二商行向你父亲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浔阳街道办事处再次对权二商行无证经营进行立案查处。 因本次燃放事故是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赔偿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3-22 08:55
帖内置顶 – – 2021-03-22 09:23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3月22日 |
|
4楼#
发布于:2021-03-20 20:33
操作方法不知道是否正确?炸着自己了,先反思自身问题,再追他人之责,另外,没有有效证据的话,只怕也达不到自己的期望
|
|
6楼#
发布于:2021-03-21 08:52
违法经营烟花,造成重大事故,经销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经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当场查处,此后就应当整改,不能再次非法销售。同时作为消费者应当积极举报而不能再次购买,明智烟花有问题而购买使用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
|
8楼#
发布于:2021-03-21 12: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啊
|
|
9楼#
发布于:2021-03-21 13:16
|
|
10楼#
发布于:2021-03-21 13:17
|
|
14楼#
发布于:2021-03-21 18:11
违法无证经营危险物品,这样的商家政府要严厉打击,不要让更多老百姓受害,一名军人没被敌打倒,却被伪劣产品害的终身残废,在被查处的情况还在非法经营,这是对法律的藐视,对人民群众生命的贱踏。
|
|
15楼#
发布于:2021-03-21 18:57
|
|
17楼#
发布于:2021-03-22 08:55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3月22日 |
|
20楼#
发布于:2021-03-22 13:05
烟花炮竹是属危险物品,炸的这么严重,是第一次燃放导致的吗?这属于伪劣产品,怎么不找厂家取证协商?维权不易,找准方向。
|
|
22楼#
发布于:2021-03-22 17:19
|
|
23楼#
发布于:2021-03-22 17:20
|
|
24楼#
发布于:2021-03-22 17:29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