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明,身体康健,自称现任本市某交响乐团高管。
1999年“无中生有”,无证建房。 2011年又“瞒天过海”,为其母亲窃取了一个农业户口。 现在,他再玩“移花接木”的手段,把房屋确认到了他女儿刘*的名下。 此处不问刘孟明建房是否合法,也不问刘孟明继承所谓的他母亲房屋是否合法。 而是问:孟明尚健在,孙女刘*不属于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她是否可以越位直接继承祖母的房子?把房屋确权到她的名下? 刘孟明与刘*都是常德市的非农户口。 特别说明,本帖不是说“刘家大少的那些事儿”,是说“那些事儿”以外的事:房屋是否可以越位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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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1-18 14:45
以欺骗手段取得的农业户口无效。
如果撇开这一点,其他意义不大,因为现在的政策,城市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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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1-1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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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1-19 07:49
如果刘孟明放弃权利,则依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刘仲M和刘书T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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