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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关于常德经开区绿地世纪城筹备组的异议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1-02 06:52扫一扫,手机看帖
第二章
第十五条
(七)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第六十条
(六)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作出决定
(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九)非法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或者业主其他共有财产;
第六章
八十条(一)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活动无关决定的;
(二)违规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
第八十一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侵害公共利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八十条  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二章提出监督;第四章条例中,公示名单有成员违反,本论坛社区回复有其说明;第六章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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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开区热线 01-02 06:52:16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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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1-06 18:05
帖内置顶  –    –  2021-01-07 09:46
关于常德经开区绿地世纪城筹备组的异议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发帖对常德经开区绿地世纪城筹备组存在异议,但未具体指出公示名单有成员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哪一条款。



 如公示名单中有谁具体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条款,请提交相关资料,向五一社区、樟木桥街道城管站或经开区房管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社区分管物业管理负责人:熊仁杰,联系电话为0736-7312752



                     樟木桥街道五一社区居委会
2楼#
发布于:2021-01-02 10:40
别折腾了。有个业委会就不错了。
3楼#
发布于:2021-01-02 18:49
4楼#
发布于:2021-01-04 10:58
还是没遇到狠人
5楼#
发布于:2021-01-04 14:57
绿地------常德话“路的”?内斗。外乱。
6楼#
发布于:2021-01-06 18:05
关于常德经开区绿地世纪城筹备组的异议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发帖对常德经开区绿地世纪城筹备组存在异议,但未具体指出公示名单有成员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哪一条款。



 如公示名单中有谁具体违反《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条款,请提交相关资料,向五一社区、樟木桥街道城管站或经开区房管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社区分管物业管理负责人:熊仁杰,联系电话为0736-7312752



                     樟木桥街道五一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