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武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院落改造,将南面与华泰苑小区相邻的围墙拆除后重新砌筑,不仅仅没采用透视围墙,还加高了60厘米(不含盖顶)。
发生时间:2020年11月20日-今 涉事人:武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泰苑小区全体业主。 诉求人:华泰苑小区全体业主 诉求理由: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常德市政府于2018年12月5日印发了《常德市城区拆围透绿、拆违(临)建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路临街及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实体围墙,除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原则上能拆除的全部拆除,并进行通透式或敞开式改造。武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一级政府职能部门,在院落改造时不仅仅没有按照文件执行,在没有征求相邻小区的意见情况下擅自将围墙加高60厘米(不含盖顶)! 作为华泰苑小区的业主,我们不奢望武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新砌筑的围墙做成透视围墙,只是强烈要求恢复到原来的高度! 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政府机关,所使用的设施场所也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敞开“机关大门”,对公众而言是公共资源回归公共属性;对政府而言,通过向民众敞开大门来提升自身公信力和凝聚力,也是一种自信的体现,不要让“心墙” 越砌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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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2-16 17:24
帖内置顶 – – 2020-12-16 17:48
冷眼看风雨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围墙建设于80代初,地基原为贾家湖一臭水塘,地质结构差,改造前已经基脚沉降,形成西低东高、严重开裂倾斜的危墙。原国土二院(50户居民)小区改造项目是经武陵区人民政府批准的2020年度武陵区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建设单位为常德市江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武陵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单位院落改造工程。 经调查,您所居住小区地面高程高于原国土二院小区正负零标高近二米,且原国土二院小区临墙位置规划设计为住户停车位,建设单位在两个居民小区之间设计不修建围墙或修建透视围墙,将会对二个小区的住户出行、车辆行驶(停放)、飞石坠物等方面带来安全隐患。收到您关于围墙的建议意见后,我局协调原国土二院小区50户住户代表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原有围墙高度资料进行了重新核定,建设单位已经调整了设计方案。 特此说明。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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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12-16 17:24
冷眼看风雨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围墙建设于80代初,地基原为贾家湖一臭水塘,地质结构差,改造前已经基脚沉降,形成西低东高、严重开裂倾斜的危墙。原国土二院(50户居民)小区改造项目是经武陵区人民政府批准的2020年度武陵区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建设单位为常德市江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武陵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单位院落改造工程。 经调查,您所居住小区地面高程高于原国土二院小区正负零标高近二米,且原国土二院小区临墙位置规划设计为住户停车位,建设单位在两个居民小区之间设计不修建围墙或修建透视围墙,将会对二个小区的住户出行、车辆行驶(停放)、飞石坠物等方面带来安全隐患。收到您关于围墙的建议意见后,我局协调原国土二院小区50户住户代表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原有围墙高度资料进行了重新核定,建设单位已经调整了设计方案。 特此说明。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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