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父亲在湖南泉商安防器材有限公司(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山路2号)上班,在该公司工作将近半年,期间公司一直不与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公司通知我父亲说是裁员了,让其9月底自动离职。我问他们经理公司裁员对员工是怎么安排的,他们经理说他们就是提前一个星期通知裁员,没有其他的。我父亲希望按照《劳动法》相关条款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父亲联系方式16637832007 本人联系方式17637825729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LW9547E 该公司工商注册号:430700000065513 该公司组织机构代码:MA4LW954-7 希望领导帮忙解决,让广大劳动者有尊严,让用人单位心存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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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9-25 13:26
帖内置顶 – – 2020-09-25 15:2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通过电话与您父亲舒先生初步了解了相关情况。对于您反映的用人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裁员等相关诉求,建议您可通过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诉求,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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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0-09-22 16:33
劳动局现在可以出来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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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0-09-25 13:2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通过电话与您父亲舒先生初步了解了相关情况。对于您反映的用人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裁员等相关诉求,建议您可通过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诉求,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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