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投集团于2018年10月推出市江北城区惠民商品房房源,由经投泰达公司销售的部分房源,按合同约定日期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是实际交房日期比约定交房日期延迟了大半年。泰达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违约金的事情,由开头的回复“没得问题,这么个大公司还怕跑了不成,不得少你的”,到,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你要找,就去法院,走司法程序”。真是无语,本人欲去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诉,有同样遭遇的,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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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8-24 16:24
帖内置顶 – – 2020-08-24 16:27
网友您好:
由于惠民商品房的特殊性,本公司所属的惠民商品房个别项目因市政配套等问题导致联合验收工作延后,且联合验收工作程序较繁琐,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多,相关资料要分类递交、审核,因此办理工作周期长,致使极个别项目交房工作延期。 关于该市民对于延期交房索赔违约金一事,我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可以按照《惠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办理。望该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回复方:经投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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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0-08-2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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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8-2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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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8-24 16:24
网友您好:
由于惠民商品房的特殊性,本公司所属的惠民商品房个别项目因市政配套等问题导致联合验收工作延后,且联合验收工作程序较繁琐,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多,相关资料要分类递交、审核,因此办理工作周期长,致使极个别项目交房工作延期。 关于该市民对于延期交房索赔违约金一事,我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可以按照《惠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办理。望该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回复方:经投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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