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tang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391434
  • 最后登录2024-06-25
阅读:4280回复:7

[咨询求助]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权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0-06-02 07:26扫一扫,手机看帖
尊敬的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
您好!
     我家有一块土地被别人长期占用,多次要求其退还无果;也请村级调解员进行了调解,对方开始承认但后来又否认。后来到镇政府继续申请维权,我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链,镇政府多次约对方调解,但对方还是拒绝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写的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案件,由争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所以,我有一个问题请教您,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属争议处理,是乡级人民政府还是县级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理决定权?这样,就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谢谢您。
唐志杰
2020年6月2日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6-02 07:26:02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用户
部门用户
  • UID528322
  • 最后登录2025-04-09
1楼#
发布于:2020-06-04 09:58
帖内置顶  –    –  2020-06-04 09:58
jasontang网友:
       您好!您向常德论坛咨询“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权”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和第三款之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都有权处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常德小蜜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538230
  • 最后登录2025-04-06
2楼#
发布于:2020-06-02 10:05
村里就可以了
bluecgx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 UID520489
  • 最后登录2025-04-07
3楼#
发布于:2020-06-02 11:43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 UID446585
  • 最后登录2025-04-09
4楼#
发布于:2020-06-02 1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法维权!
天涯海陆空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461816
  • 最后登录2024-07-29
5楼#
发布于:2020-06-02 19:14
旁白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 UID538747
  • 最后登录2020-09-21
6楼#
发布于:2020-06-03 18:31
jasontang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391434
  • 最后登录2024-06-25
7楼#
发布于:2020-06-04 08:55
xcd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法维权!回到原帖
谢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用户
部门用户
  • UID528322
  • 最后登录2025-04-09
8楼#
发布于:2020-06-04 09:58
jasontang网友:
       您好!您向常德论坛咨询“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权”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和第三款之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都有权处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