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0-05-1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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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20-05-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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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20-05-1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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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20-05-1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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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20-05-1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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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20-05-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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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20-05-13 22:12
根据楼主说的情况,小区物业尚属开发商的前期物管设置,根据规定,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应主动与业委会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否则物业应是没有得到业委会也就是业主们认可,哪来的底气与业委会对峙?在双方的关系上,业主是主人,物业是业主聘请来为业主服务和管理小区的,物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这里还想提醒楼主,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利益,在维护业主权益和小区管理方面责任重大,与物业的工作衔接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可轻言解散业委会哦!再则,现有物业既然是开发商的前期物管,他们表达的只能是开发商的意愿,业委会必须跟开发商正面接触,表达业主们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邀请社区或者街道办介入协调,以合法维护业主权益,依法充分行使业委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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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20-05-15 10:13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与当日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内容不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5月8日、9日,经开区城市管理中心张主任、刘科长一行对我区德源康城、山水铭洲、绿地新都会、尊德天城等几个小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各个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情况,楼道及车棚内堆放杂物、易燃物情况,消防设备完好及定期检验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私接电源线充电等情况。区城市管理中心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行为的监管部门,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各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小区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防患于未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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