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们于2018年4月购买了拥有国家一级建筑资质的桃源诚信房产公司开发的桃源书香苑13栋顶层2903号房,在约定交房期限19年7月31日通知收房验房过程中,发现该房质量存在着严重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不规范等违返国家建筑法的恶劣行为,该公司实际施工既不符合购房合同内容也与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相悖,更是不按实际申报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这种违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瞒天过海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令人发指,种种行为不仅造成购房合同相关条款的违约,而且让消费者严重质疑该公司国家一级资质从何而来,在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资质租借或挂靠现象。严重质疑相关主管部门是如何验收通过的,这其中是否存在官商利益勾结和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不得而知。从7月31日起,我们就此问题不断向相关主管部门反应协商未果,真是有理无处投有苦无处诉的无奈!一套房是一代人乃至几代人一生的血汗钱,不能让这些不良的公司就此践踏,以上所述均有事实依据为证,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彻查速办,为老百姓申冤昭雪,还老百姓一个清天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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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11-26 15:14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9-11-26 15:1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质安站与湖南诚信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起对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针对业主主要反映的屋面防水施工未按设计图施工和部分内墙抹灰层开裂的质量问题,我局质安站多次派人入户进行了核查,并对责任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湖南诚信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出具了质量整改的书面承诺书,现屋面防水已按设计图重新进行了施工,除屋面防水保护层未施工完成外,其他施工内容已基本完成;部分内墙抹灰层开裂的问题已在业主认可的方式下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我局也曾多次组织协调,对业主担心的屋面渗漏质量问题,房产开发公司承诺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时间的双倍时长承担保修责任,并同意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应法律责任。但业主要求房产开发公司给其缴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等保修年限到期无质量问题再退还给房产公司,房产开发公司只同意按约定承担保修责任,针对此矛盾,我局建议业主可走申请退房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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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11-15 14:42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9-11-18 08:44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9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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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11-14 08:50
多的是房子,为什么买期房?我是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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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11-14 11:31
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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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11-14 15:49
买期房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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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11-15 14:42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9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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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11-17 12:45
楼主可以关注下长沙那边的新闻,全市调查,混凝土行业和施工方,问责监管单位。连省会都是豆腐渣,谁还管你个20线小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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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11-26 15:1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质安站与湖南诚信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起对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针对业主主要反映的屋面防水施工未按设计图施工和部分内墙抹灰层开裂的质量问题,我局质安站多次派人入户进行了核查,并对责任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湖南诚信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出具了质量整改的书面承诺书,现屋面防水已按设计图重新进行了施工,除屋面防水保护层未施工完成外,其他施工内容已基本完成;部分内墙抹灰层开裂的问题已在业主认可的方式下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我局也曾多次组织协调,对业主担心的屋面渗漏质量问题,房产开发公司承诺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时间的双倍时长承担保修责任,并同意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应法律责任。但业主要求房产开发公司给其缴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等保修年限到期无质量问题再退还给房产公司,房产开发公司只同意按约定承担保修责任,针对此矛盾,我局建议业主可走申请退房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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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11-29 08:05
这个回复跟我的诉求毫无关系。诚信这么大的公司为什么可以公然违返建筑法,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这些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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