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紫菱路与皂果路交汇的十字路口(中级法院大门往东方向),新立了一块宣传橱窗,目测有5、6个平方大小,那里正是人行横道的斑马线处,人来人往。从皂果路右转到紫菱路的汽车、摩托车也是有很多,车速都比较快。具本人开车右转或者步行到人行横道过马路亲身体会,对司机或者是行人的视线都有非常大的影响,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希望有关部门能把宣传橱窗的位置转移。
描述:照片看不出来危险的存在 图片:微信图片_20191030143728_WPS图片.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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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10-30 15:43
领导批准的湖南日报搞的什么宣传栏,多少天不更新报纸,就是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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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11-02 08:48
这种所谓滴报章宣传栏最主要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收钱出租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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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11-02 16:12
这种牌子真不该打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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