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武陵区城区有一套商品房,一楼还附带有一间十多平方米的杂物间,当时购买时,杂物房单价是房屋价格的67%,我想问的是现在拆迁,究竟怎么品补,是按照房屋价格的67%进行品补还是另有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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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9-27 10:37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9-10-12 08:51
武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按照常德市政府10号令具体实施的,被征收无证房屋的价值,主要是根据年代认定和层高评估的,价格都不相同,如有疑问请拨打7220081
武陵区棚改办 2019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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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9-25 10:33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9-09-26 16:2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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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9-23 10:52
参照常德市政府第10号令,用于居住或者经营的无证房屋98以前修建的按住宅房屋市场价值补偿,1998-2005年间修建的按住宅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补偿,2005年以后修建的按修建成本补偿。
网上可以搜索常德市政府第10号令,自己看一下,也能多了解点棚改拆迁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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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9-23 13:59
多少有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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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9-23 14:11
搞得几个算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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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9-23 16:01
happyman588:搞得几个算几个回到原帖这是实在话。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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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9-25 10:3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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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9-27 10:37
武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按照常德市政府10号令具体实施的,被征收无证房屋的价值,主要是根据年代认定和层高评估的,价格都不相同,如有疑问请拨打7220081
武陵区棚改办 2019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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