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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规划局:被废止的文件余毒尚在,你们作何感想?是不是该做些什么? [受理中]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7-23 14:40扫一扫,手机看帖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60771 15楼,鼎城区区长热线还在用你们作废的文件当依据。


行者乙网友:
您的市民留言“规划局:你们凭什么规定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是有由市房管局起草,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于2011年10月10日联合行文发布的。该文第五条第(一)项的制定依据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由于该文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局于2018年6月7日发布了《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废止<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常规发〔2018〕4号),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废止了《管理规定》。目前,该《管理规定》已失去法律效力,属废止文件。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8896  规划局:你们凭什么规定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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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23 14:40:47 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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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7-25 09:08
帖内置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07-25 10:44
行者乙网友:
       您的市民留言“规划局:被废止的文件余毒尚在,你们作何感想?是不是该做些什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于2018年6月7日发布了《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废止<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常规发〔2018〕4号),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废止了《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并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cdgt.changde.gov.cn/art/2018/6/14/art_15000_1420099.html )和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de.gov.cn/art/2018/6/14/art_275_1268224.html )予以公开。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2楼#
发布于:2019-07-23 15:10
3楼#
发布于:2019-07-23 15:13
忽悠一个是一个。
4楼#
发布于:2019-07-23 18:09
5楼#
发布于:2019-07-23 21:41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6楼#
发布于:2019-07-23 22:48
很多几年前都颁布的文件,常德市最近几年才挂网公示。
7楼#
发布于:2019-07-24 10:25
有这事????
8楼#
发布于:2019-07-24 14:11
中国农民工:有这事????回到原帖
各帖都有链接,点开就是,不管你指的贴中哪件事
9楼#
发布于:2019-07-24 14:29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是于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防空法》,市里的文件有没有,过不过期都没用。
10楼#
发布于:2019-07-25 09:08
行者乙网友:
       您的市民留言“规划局:被废止的文件余毒尚在,你们作何感想?是不是该做些什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于2018年6月7日发布了《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废止<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常规发〔2018〕4号),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废止了《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并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cdgt.changde.gov.cn/art/2018/6/14/art_15000_1420099.html )和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de.gov.cn/art/2018/6/14/art_275_1268224.html )予以公开。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