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7月进入湖南文理学院工作的教师,到今年8年的博士服务期也满了,我打算下半年去贵州发展,所以6月份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四章第17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与学校签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里没有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所以只要符合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了。可是,现在学校校务会却出了个规定说要等2020年申硕工作完成之后才允许博士和教授辞职。人事处告诉我申硕之前不能辞职。我去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人事仲裁解除我的聘用合同,但仲裁院说文理学院是省里管的单位,他们不管,常德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也说他们管不了。 我现在已经通过了贵州的脱贫攻坚人才引进计划的招聘,拿到了遵义师范的调档函,学校要求我9月30号之前把档案转过去。可是文理学院却单方面规定2020年申硕之前不许博士和教授辞职,这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与党中央“支持西部大开发,推进西部教育事业发展”的号召不符合。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到离职证明和档案? |
|
1楼#
发布于:2019-07-08 22:34
|
|
2楼#
发布于:2019-07-08 22:30
你在这里反映是没用的,文理学院是省级单位 ,常德市政府都管不了,直接去省教育厅反映
|
|
4楼#
发布于:2019-07-08 12:47
|
|
5楼#
发布于:2019-07-08 12:46
|
|
7楼#
发布于:2019-07-08 10:34
留不住人才也没什么好说的!不偷不抢 凭本事 凭学历赚钱!别拿情怀当做绑架的借口
|
|
8楼#
发布于:2019-07-08 10:33
人家的8年的博士服务期满了,也就是合同满了,人家当然可以选择去别的地方
|
|
9楼#
发布于:2019-07-08 09:35
|
|
10楼#
发布于:2019-07-08 09:07
没什么,就是钱给少了。就这么一句话的事,看你们一个个的扯,扯什么扯。
|
|
11楼#
发布于:2019-07-07 22:14
|
|
12楼#
发布于:2019-07-07 19:41
|
|
13楼#
发布于:2019-07-07 19:40
|
|
14楼#
发布于:2019-07-07 19:39
|
|
15楼#
发布于:2019-07-07 19:33
|
|
17楼#
发布于:2019-07-07 14:01
|
|
18楼#
发布于:2019-07-07 12:59
|
|
19楼#
发布于:2019-07-07 12:05
就这种态度的学校还想升一本?第一师范都升了也轮不到这种了,以后安心当湖南唯一二本吧
|
|
20楼#
发布于:2019-07-07 11:14
![]() |
|
21楼#
发布于:2019-07-07 09:07
|
|
22楼#
发布于:2019-07-07 08:47
|
|
24楼#
发布于:2019-07-07 07:57
|
|
25楼#
发布于:2019-07-06 21:17
|
|
26楼#
发布于:2019-07-06 21:15
|
|
27楼#
发布于:2019-07-06 21:14
|
|
28楼#
发布于:2019-07-06 21:01
可能楼主有点道理,但如果中国全是楼主这类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也就嘴上说说而已
|
|
29楼#
发布于:2019-07-06 20:21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