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陵区永安街道(常德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和生源小区的居民,有经营主在我们居住的小区开设医院,小区居民非常担心医院建成后会产生气味熏人、医疗垃圾等问题影响该小区居民健康? 医院建在小区里,工作人员及病入随意进出小区,破坏小区的封闭式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医院人流量大,噪声也大,将对小区业主生活质量造成影响。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建医院,望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合法!!!
另外,该医院经营主租用门面楼2楼整层,未经相邻住户的同意擅自在门面楼顶(门面楼共3层)强行安装了30千瓦以上的中央空调主机。该空调设备的制冷额定功率在30千瓦以上,距离2栋房屋窗户仅约5米,该空调主机发出的噪音、热气给401、501等住户正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空调主机安装离房屋太近也存在安全隐患。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还居民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 反映人:何女士 1887368**** 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刘经理189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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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7-05 11:31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工商局 – 2019-07-05 17:42
何女士:
您在“[投诉举报]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建医院,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合法!!!”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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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7-05 09:5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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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7-05 11:31
何女士:
您在“[投诉举报]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建医院,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合法!!!”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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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7-12 16:34
何女士:
您好!关于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建医院的投诉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2016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9第六条规定:“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申请人在设立登记时,只要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及设立登记资料,且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特此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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