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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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武陵区人社局充当德鸿餐饮的保护伞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6-30 10:50扫一扫,手机看帖
      本人杜四娇,在常德德鸿餐饮从事后厨职务。3月19日,因一点点小的失误,被餐厅部经理侮骂了一顿,那知第二天,餐厅部经理依然不依不挠,大肆谩骂、侮辱,并进行人生攻击,忍不住回了几句,结果被开除了,二、三月份工资也不付给我。我女儿知道后,便去德鸿餐饮讨要说法,结果工资不但不给,还和我女儿大吵一顿,狂妄地叫嚣:你们有本事就去劳动局告,告到中央去也告不响。我女儿去人社局后,人社局忽悠说,要准备某某材料、某某材料,我女儿经过两天奔波,将所需材料备齐,带到武陵区人社局。人社局回复说你妈妈这种情况不具备劳动仲裁!既然不具备劳动仲裁,为何又要我女儿花费两天的时间准备所需材料???是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还是和德鸿餐饮有着不可告人的交易?
      本人4月份在湖南官网红网举报武陵区人社局行政不作为,得到了人社局的回复,整篇文章官腔十足,冠冕堂皇。回复A:截至今日,武陵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未收到任何有关德鸿的劳动仲裁申请。武陵区人社局说的比唱的好听。当初去人社局举报,忽悠咱跑东跑西,将所需材料备齐后,却告知不符合立案,没有立案又何来仲裁之有?通过网络揭穿事情真象后,仲裁院院长解释不能立案,按工作流程应出具回执,因为工作失误而遗忘,一句仅仅因工作失误,却害得劳动者跑东跑西跑了整整二天,难道真的不能立案吗?其实是欺负咱土老百姓不懂法,私下里和德鸿餐饮有着不可告人的利益交换。《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若干标准》(湘人社[2016]48号)第二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且在经办机构不能补缴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损失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或对劳动者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确有过错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且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予支持。堂堂的武陵区人社局仲裁院院长竟然大言不惭地告诉劳动者不能立案??不知法?非也!推诿敷衍,行政不作为,耍官僚、耍形式,其本质就是利己主义。回复B:武陵区人社局监察大队经查,常德市目前有两家德鸿餐饮,分属市劳动监察大队、武陵区监察大队管辖。由于留言内容中单位信息模糊,也未曾留下相关联系方式,我大队无法对单位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武陵区人社局能不能不要这样无耻,整出二个德鸿餐饮,又分属二个不同的监察大队管辖,我在武陵区人社局举报,就应该属武陵区人社局管理,难道武陵区人社局想越区域管辖?我在常德论坛网举报,常德新闻网互动热线为什么能同时打到我手机和德鸿餐饮部门。难道监察部门是在自己的办公室监察,而不是在劳动者举报的用人单位监察?有名有姓有地址,堂堂和监察部门都监察不到???真正有猫腻的违法行为,监察部门监察的结果用屁股都能猜到。回复C:我局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确实实保护劳动者利益。武陵区人社局迫于社会压力和舆论压力给予立案,在办案过程中,大肆在德鸿餐饮吃喝二次,是以工作的幌子吃喝,还是德鸿餐饮进行贿赂的吃喝,二者没有明显的界限。武陵区人社局能不能理直气壮地声明:此事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诽谤。第一次处理结果,回原处上班,上调工资,发放本人二、三月份工资,督促相应人员上门进行赔礼道歉。呵呵呵,这就是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第二次处理结果:发放二、三月份工资,根据劳动法四十七条进行经济补偿。如果不服从,三年内不给予结案。飞扬跋扈,气焰嚣张的武陵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吃定我告到东、告到西,最终结果必须是武陵区人社局处理这件事。一起小小的劳动纠纷,以弱小的劳动者失败而告终。从中可窥视武陵区人社局的官僚和腐败。




                                  杜四娇
                             2019年6月29日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武陵区区长热线 06-30 10:50:37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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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6-30 12:44
十几二十年前,年少青涩的我从农村出来到城市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环卫处旁的谭鱼头当传菜员,也就是现在德鸿餐厅的前身。
2楼#
发布于:2019-06-30 13:22
看你这么说,德鸿很很厉害啊,wq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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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6-30 15:38
具体什么小失误 也可以让舆论说说
4楼#
发布于:2019-06-30 16:48
等待回复,不是处理哦。
5楼#
发布于:2019-06-30 20:56
6楼#
发布于:2019-06-30 22:2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7楼#
发布于:2019-06-30 22:3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8楼#
发布于:2019-07-01 08:09
9楼#
发布于:2019-07-01 09:20
10楼#
发布于:2019-07-01 15:29
    我美丽的大常德,干净整洁卫生,在当年王书记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新任周书记的领导下,更加繁荣昌盛了,可就是常德人民的幸福感不强,职能部门要更进一步全心全意为什么服务,让群众更加爱我们的党,爱我们的国家,让人们都过上幸福和谐的生活。任重而道远。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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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7-01 21:1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听起来怪怪的!打个不确切的比喻:父母对高考前的子女教导,孩子努力学习吧,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走出社会后就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呵呵!台上反腐,台下大腐就是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
12楼#
发布于:2019-07-03 16:4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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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7-06 14:08
回复的结果用屁股都能猜到:己结案。在此限于篇幅问题,告知大家,简直是乱弹琴,欺骗,忽悠,蒙蔽劳动者。有兴趣的网友有空上红网百姓呼声栏目,问政湖南,本人将会将办案结果和过程以举报纪委和问政形式详细地解读和说明,以此揭露武陵区人社局行政不作为,徇私枉法。
14楼#
发布于:2019-07-10 16:08
      关于网上投诉武陵区人社局充当德鸿餐饮的保护伞的回复如下:
      2019年5月15日武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了投诉人杜世姣女儿张某,就投诉人反应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对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事项已明确告知了维权渠道,在收到投诉人女儿张某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安排其填写了书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正式受理了杜世姣的投诉请求,并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已于5月21日对杜世姣提出的工资拖欠与补缴社会保险费两项投诉内容予以立案调查。
       我局于5月21日派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对被投诉方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019〕70号》,现场对被投诉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整个案件具体情况的询问笔录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又于5月3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019〕21号》,责令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为投诉人杜世姣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与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2:10分投诉人杜世姣本人及其女儿与被投诉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并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由杜世姣本人签字确认投诉内容已解决同意销案,该案已办结。
经了解,发帖人系投诉人杜世姣的“弟弟”,并不是案件当事人。对发帖人的不实言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常德市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0日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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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7-12 17:50
正是因为处理不公,所以才上诉。
16楼#
发布于:2019-07-12 18:23
sfgguh:正是因为处理不公,所以才上诉。回到原帖
        如果你们认为“处理不公“,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  一  而不是不负责任地在此混淆视听!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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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7-13 18:58
法网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放心,我迟早会将人社局告上法庭。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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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7-14 14:43
做人凭良心:如果你们认为“处理不公“,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  一  而不是不负责任地在此混淆视听!回到原帖
监管不力比违法商家更可怕!!武陵区人社局渎职法律是这区域公民的悲哀!
sfgg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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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7-19 11:00
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湘人社)(2016)48号》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且经办机构不能补缴,劳动仲裁庭应予受理。现在武陵区人社局以不能补缴为由而结案,公然地貌视法律,充当黑心商家的保护伞,可恶,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