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社局:
您好! 三点不通,敬请释疑。 一:养老金的明细项目 还包含“清偿金”吗? 二:1995年12月以前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还要自己交养老金吗? 三:社保局可以兴办企业,与民争利吗?兴办企业的钱从哪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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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6-26 23:55
这是尊敬的临澧社保局的张辛春书记说的。
在6月19日“一万多块 不见了”的帖子中,由张书记审批的临澧社保局回复的原文是:“......养老费17671.5元,具体组成为:一次性清偿金9000元......” 那么草民就迷糊了:还有的职工被收了“特殊工种费”了的,依此逻辑,养老金的具体组成是不是还应包括“特殊工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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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6-27 07:09
在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的“收款项目”这一栏,标明为“养老金”的钱,还可以不存入缴款人的养老金账户(含单位统筹与个人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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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6-27 08:53
李大爷问过您哩,没存入养老金账户的钱到哪里去了?
您的回复是上交国库了。 可是相关专业人士说了,没有。 您就拿不出上缴国库的原始凭证或账簿记录来证实吗?您自己就没有记账的吗?或 本身就是糊涂账不敢示人吗?或 干脆把账毁了?可是这些账还在保存期限内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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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6-27 17:04
据鄙人所知,依照国家的法律、国务院的法规、中央各部委的规章、以及地方人大的法规:
一:养老金的明细项目下面包括“单位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的资金, 似乎没有“清偿金”等。 二:1995年12月以前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需自己交养老金。 三:县社保局不可以兴办企业,与民争利。如果兴办了企业,那么钱就是偷来的!因为财政国库不可能给社保局拨款了搞这个玩意儿。 所知有限,若认知有误,敬请专业人士 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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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6-27 21:50
社保局不是早就告诉那个么子 李大爷了吗?有料去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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