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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住建部在2014年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17)中就对很多常德市商品房买卖中群众反应强烈的模糊内容已约定清楚,为什么常德市房管局不采用住建部版本? [已解决]
住建部在2014年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171 )中就已约定
一、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 1.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二、基础设施设备如: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电话通信、有线电视、 宽带网络等房屋交付时应达到的条件以及相关费用有谁承担。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小区内绿地、小区内非市政道路、规划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用房等完成的数量及时间。 三、查验房屋 1.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 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 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莫非常德市的人民群众买的商品房交付时不需要建设工程竣工?不需要供水、排水、供电?不需要小区内绿地、非市政道路? 莫非常德市人民群众买的商品房交付时屋面、墙面、地面就百分百没有渗漏或开裂?没有管道堵塞?没有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住建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17)已发布快5年了,如果早点采用住建部版本我想常德市人民群众对商品房买卖中的矛盾也会少很多吧?投诉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也会少很多吧?把模糊的内容约定清楚一点不好吗? 基层治理创新莫跑偏。 常德市房管局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导文本)网址:http://fgj.changde.gov.cn/art/2014/1/6/art_27434_1109411.html 住建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址:http://www.mohurd.gov.cn/wbdt/xzzx/sfw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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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5-24 10:31
帖内置顶 – 市司法局 – 2019-05-24 10:34
尊敬的市民网友:
市房管局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2014年版),我局在前面的回复中已经说明:作为不具有强制力、用于参考的文本,《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导文本)》不违反《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弟七十二条(四)项。 关于您反映的其它问题,超出了我局管理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常德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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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5-13 14:52
司法局很久没出来答复问题了,可能忙着学习。我猜他们不用住建部的文本是想灵活处理一些问题,好体现他们的权力。如果事情都做得规范,老百姓不找他们咨询了,他们会很失落的。看看现在,点名问他们这么久,迟迟不露面,好有派头的。我想请他们喝酒,好请教些问题,可惜不认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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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5-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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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5-20 21:47
群众问题就是这么被敷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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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5-21 08:49
xiaobin4333:群众问题就是这么被敷衍的?回到原帖当官不为民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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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5-23 22:49
就是这么急人民之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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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24 10:31
尊敬的市民网友:
市房管局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2014年版),我局在前面的回复中已经说明:作为不具有强制力、用于参考的文本,《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导文本)》不违反《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弟七十二条(四)项。 关于您反映的其它问题,超出了我局管理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常德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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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5-2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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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5-27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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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6-05 22:14
司法局只管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范本不归他管吧,既然是住建部出的,应该问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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