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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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桃源县公安局我心我素保护恶势力,对抗上级决定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5-07 09:09扫一扫,手机看帖
1、2018年5月5日,街霸罗*3人强闯民宅,借物生非,将我打伤(有监控视频、有县人民医院诊断、有派出所拍的伤情照片、有法医鉴定,现场有2名和我无任何关系的目击证人及证言)我当场报案,但公安机关不立案。其后,我向省、市公安机关和纪监委反映后,于5月29日才立案。
  2、由于公安机关不作为,5月23日,罗*一家再次到我家门口寻衅滋事,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捡一把扫把扬了一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后果(有监控视频为证)。但县公安局说我向上级反映了,伪造假证来陷害报复我(现场有目击证人不调查,采用罗福一家三人的证言)。于6月22日县公安局出动3台警车,3名所长带10多民警来抓我(抓杀人犯都不需要这么多警力,更何况是抓一个女人!),周所长和戴所长用力反着我的双手,我丈夫讲“有孕还动铐子啊!”才免受上铐的折磨,但还是被拘留了,造成流产(有监控视频为证)。
  3、9月11日,常德市公安局依法撤销了桃源县公安局不予处罚罗福的决定,责令县公安局依法处理。9月14日,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把此案作为桃源县公安局督导第一案,2名督导进行3天2晚的认真调查。结论交由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但县公安局把常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政治督导组的调查结论当废纸,我行我素不执行上级决定。
 4、中央打黑16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湖南,2次督办x01-09-00046  x01-011-00106号。但县领导和执法机关仍敷衍搪塞,欺上瞒下,公然为街霸撑腰打伞。
县公安局伪造证据,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怀孕将我拘留,造成流产,该不该追责?桃源县的法治、公平、正义在哪里?从何体现?
                       李*
                       电话:15080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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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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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5-07 17:31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9-05-08 08:44
网友:
       您好,县公安局对您反映的问题一直都非常重视,并在收到此件之前已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且将调查结果与县公安局的相关处理意见向投诉人进行了通报。但投诉人依然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接连多渠道投诉公安机关,质疑公安机关,始终表示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不满。县公安局已多次向投诉人明确指出,不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希望投诉人走上法律轨道依法维权。现结合桃源县公安局回应投诉人李俐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政治督查组、市网信办、县纪委等部门投诉回复,综合回复如下:        一、关于控告2018年5月5日罗福、罗志进故意殴打李俐致轻微伤应给予治安拘留处罚的问题。
      2018年5月5日,李俐怀疑罗福家举报其违建厨房问题诱发冲突。从调查证据来看,李俐右腿伤情应该不假,有法医鉴定结论,有伤情照片,还有2018年5月5日医院病历佐证。但除李俐、李俐的前夫李经平及李经平兄弟共3人直接证实是罗福、罗志进所为外,其他现场证人均未指证罗家人有殴打行为。经多次复核,认为此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罗福、罗志进故意踢、蹬李俐的违法事实,李俐指控罗福、罗志进故意殴打行为的证据不充分,不能对罗福、罗志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10月10日,桃源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进行了一个月复查,并于2018年11月12日将专案复查的情况汇报常德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龚剑、案件审核大队长鲁华、执法监督大队长张优等共同研究答复:因证据不足、依法对罗福、罗志进不予处罚,此案适合调解。如对桃源县公安局的复核调查结论依然不服,可以依法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对罗福一家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质疑5月23日李俐殴打罗福行政拘留5日的问题。
       2018年5月23日,李俐和罗福两家又因纠纷引发矛盾,李俐用竹扫把将罗福脸上打伤。鉴于双方积怨太深,各方均通过多种渠道向有关部门上访投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一方面责成漳江 派出所安排警力开展调查、组织调解,同时给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街道办以及县委政法委先后5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直到6月22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的结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5月23日李俐用竹扫把打伤罗福的行为,作出了对李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送拘留所执行。李俐已于2018年12月12日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桃源县公安局已于2019年3月4日收到应诉通知,并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现经复核认为此案因有当事人陈述及辩解、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对李俐行政拘留5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三、关于指控公安机关6月22日强制拘留孕妇李俐,导致李俐流产,要求追责问题。
      2018年9月中旬,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察组在对桃源县公安局开展为期10天的政治督察过程中,受理了此举报诉求,并对此开展了专门调查。经询问李经平、李俐均表示:李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乃至在收到李俐行政拘留通知书后、直到拘留结束,均没有向任何办案民警以及拘留所民警提出过李俐怀孕的事实。9月15日调查结束后市局政治督察组已明确回复:李俐、李经平指控桃源公安6月22日强制拘留孕妇李俐,导致李俐流产的信访事项不成立不予采信;桃源县公安局在办理李俐故意殴打他人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办案程序的规定,履行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书面告知程序;在拘留所执行拘留前也进行了人身健康检查登记,确认无身体异常需检查情形。再者,专案调查人员专程前往李俐就诊的桃源县妇幼保健院,询问了对其门诊手术的医生,复印了相关资料,证实李俐在7月18 日因不想再生主动要求做人工流产手术时,怀孕6周左右,末次月经为2018年6月9日,故6月22日至26日李俐被执行拘留时受孕不足5天,本人不可能知晓是否受孕,医院检测也要受孕满月即7月15日左右才能确认李俐是否怀孕,因此不存在明知有孕仍强行执行拘留的问题。
       四、关于对“报复性执法的相关领导及干警依法追责”的回复。
       对投诉人所反映的事件,公安机关不存在报复性执法问题,但在李俐被殴打一案的办理中存在不积极作为的问题。2018年5月5日(星期六)值班接处警过程中,漳江 派出所副所长马雪峰带班出警受理了此案,经现场初步调查了解,认为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准备调解结案,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认真开展调查询问,没有形成文字调查笔录固定证据,没有及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先询问取证、制作笔录固定证据后,根据双方意愿申请再组织调解的程序操作,直至第三天才对参与拆违的其中2名关键证人进行询问,因延误时机而未获取到有价值的客观证言,导致纠纷调解不成后再难以取证、难以处罚结案。客观上马雪峰在此案查处过程中存在不积极作为的问题,也引发了双方当事人信访,给县公安局造成了较大的人力与财力损失和严重的声誉影响;在已对其作出停止执行职务15日决定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举报以罗福为首的不法分子涉黑恶问题。
       经全面复核,当事人举报的线索不具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嫌疑,举报人举报内容不属实。当事人所举报列举的事情属于邻里纠纷引起的行政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原处罚决定无误,其要求撤销、赔偿并重新处理的诉求不予支持。
      现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将依法应诉;当事人向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县公安局将全力配合纪监部门调查处理。


                                                                                                             桃源县公安局
                                                                                                            2019年5月7日
桃源老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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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5-07 09:36
今日头条上经常看到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等地的打黑新闻,桃源县的打黑报道一次也没看到。
问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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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5-07 09:59
桃源老江2:今日头条上经常看到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等地的打黑新闻,桃源县的打黑报道一次也没看到。回到原帖
因为桃源的黑恶势力太多,版面不够用。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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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5-07 10:20
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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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5-07 10:25
老练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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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5-07 10:30
天涯海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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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5-07 10:41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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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5-07 11:01
问号110:因为桃源的黑恶势力太多,版面不够用。回到原帖
低调 低调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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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5-07 14:38
摆事实讲证据
kah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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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5-07 14:40
问号110:因为桃源的黑恶势力太多,版面不够用。回到原帖
岁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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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07 14:43

举报有风险,更何况是实名举报,难能可贵!
搬砖农民工
四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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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5-07 14:46
没要求哪里回复是没有单位出面回应的。
专治喷子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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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5-07 14:5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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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5-07 17:31
网友:
       您好,县公安局对您反映的问题一直都非常重视,并在收到此件之前已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且将调查结果与县公安局的相关处理意见向投诉人进行了通报。但投诉人依然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接连多渠道投诉公安机关,质疑公安机关,始终表示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不满。县公安局已多次向投诉人明确指出,不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希望投诉人走上法律轨道依法维权。现结合桃源县公安局回应投诉人李俐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政治督查组、市网信办、县纪委等部门投诉回复,综合回复如下:        一、关于控告2018年5月5日罗福、罗志进故意殴打李俐致轻微伤应给予治安拘留处罚的问题。
      2018年5月5日,李俐怀疑罗福家举报其违建厨房问题诱发冲突。从调查证据来看,李俐右腿伤情应该不假,有法医鉴定结论,有伤情照片,还有2018年5月5日医院病历佐证。但除李俐、李俐的前夫李经平及李经平兄弟共3人直接证实是罗福、罗志进所为外,其他现场证人均未指证罗家人有殴打行为。经多次复核,认为此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罗福、罗志进故意踢、蹬李俐的违法事实,李俐指控罗福、罗志进故意殴打行为的证据不充分,不能对罗福、罗志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10月10日,桃源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进行了一个月复查,并于2018年11月12日将专案复查的情况汇报常德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龚剑、案件审核大队长鲁华、执法监督大队长张优等共同研究答复:因证据不足、依法对罗福、罗志进不予处罚,此案适合调解。如对桃源县公安局的复核调查结论依然不服,可以依法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对罗福一家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质疑5月23日李俐殴打罗福行政拘留5日的问题。
       2018年5月23日,李俐和罗福两家又因纠纷引发矛盾,李俐用竹扫把将罗福脸上打伤。鉴于双方积怨太深,各方均通过多种渠道向有关部门上访投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一方面责成漳江 派出所安排警力开展调查、组织调解,同时给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街道办以及县委政法委先后5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直到6月22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的结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5月23日李俐用竹扫把打伤罗福的行为,作出了对李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送拘留所执行。李俐已于2018年12月12日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桃源县公安局已于2019年3月4日收到应诉通知,并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现经复核认为此案因有当事人陈述及辩解、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对李俐行政拘留5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三、关于指控公安机关6月22日强制拘留孕妇李俐,导致李俐流产,要求追责问题。
      2018年9月中旬,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察组在对桃源县公安局开展为期10天的政治督察过程中,受理了此举报诉求,并对此开展了专门调查。经询问李经平、李俐均表示:李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乃至在收到李俐行政拘留通知书后、直到拘留结束,均没有向任何办案民警以及拘留所民警提出过李俐怀孕的事实。9月15日调查结束后市局政治督察组已明确回复:李俐、李经平指控桃源公安6月22日强制拘留孕妇李俐,导致李俐流产的信访事项不成立不予采信;桃源县公安局在办理李俐故意殴打他人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办案程序的规定,履行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书面告知程序;在拘留所执行拘留前也进行了人身健康检查登记,确认无身体异常需检查情形。再者,专案调查人员专程前往李俐就诊的桃源县妇幼保健院,询问了对其门诊手术的医生,复印了相关资料,证实李俐在7月18 日因不想再生主动要求做人工流产手术时,怀孕6周左右,末次月经为2018年6月9日,故6月22日至26日李俐被执行拘留时受孕不足5天,本人不可能知晓是否受孕,医院检测也要受孕满月即7月15日左右才能确认李俐是否怀孕,因此不存在明知有孕仍强行执行拘留的问题。
       四、关于对“报复性执法的相关领导及干警依法追责”的回复。
       对投诉人所反映的事件,公安机关不存在报复性执法问题,但在李俐被殴打一案的办理中存在不积极作为的问题。2018年5月5日(星期六)值班接处警过程中,漳江 派出所副所长马雪峰带班出警受理了此案,经现场初步调查了解,认为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准备调解结案,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认真开展调查询问,没有形成文字调查笔录固定证据,没有及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先询问取证、制作笔录固定证据后,根据双方意愿申请再组织调解的程序操作,直至第三天才对参与拆违的其中2名关键证人进行询问,因延误时机而未获取到有价值的客观证言,导致纠纷调解不成后再难以取证、难以处罚结案。客观上马雪峰在此案查处过程中存在不积极作为的问题,也引发了双方当事人信访,给县公安局造成了较大的人力与财力损失和严重的声誉影响;在已对其作出停止执行职务15日决定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举报以罗福为首的不法分子涉黑恶问题。
       经全面复核,当事人举报的线索不具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嫌疑,举报人举报内容不属实。当事人所举报列举的事情属于邻里纠纷引起的行政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原处罚决定无误,其要求撤销、赔偿并重新处理的诉求不予支持。
      现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将依法应诉;当事人向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县公安局将全力配合纪监部门调查处理。


                                                                                                             桃源县公安局
                                                                                                            2019年5月7日
一剑穿心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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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1-23
15楼#
发布于:2019-05-07 19:48
桃源县的黑恶势力后台太硬,办不了。
天下第一大侠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23982
  • 最后登录2019-12-04
16楼#
发布于:2019-05-07 20:08
综合楼主所述,我有几个疑点:
一、罗某等人为何一而再的去你家门口滋事?你们之前是否有什么纠纷?
二、你说5月23日你用扫把扬了一下,这一扬是否对罗某等人造成了伤害?监控视频不等于伤情鉴定,所以证明不了什么。
三、你说因为你向上级投诉,导致县公安局伪造证据来诬陷你,这点我不信,伤情鉴定是法医出的,询问材料来已于当事人,公安局只是收集证据,自己无需伪造。
四、对你6月22日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民警是否对你进行了传唤,或者强制传唤你的时候,被你激烈反抗,不然绝不会出动这么多的警力来对付你一个人。
五、你的一面之词,漏洞太多,实在是难令人信服,还是等官方回复吧。

法制社会,我只相信一点,警察绝不会无故为难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cdnihaoa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478162
  • 最后登录2021-09-04
17楼#
发布于:2019-05-07 22:23
这个帖子,很多次出现了!现在的网络,讲究事实,再不是前些年那种一边倒先入为主扣帽子的时代了。
fyh3671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 UID365899
  • 最后登录2022-01-27
18楼#
发布于:2019-05-07 23:40
天下第一大侠:综合楼主所述,我有几个疑点:
一、罗某等人为何一而再的去你家门口滋事?你们之前是否有什么纠纷?
二、你说5月23日你用扫把扬了一下,这一扬是否对罗某等人造成了伤害?监控视频不等于伤情鉴定,所以证明不了什么。
三、你说因为你向上级投诉,导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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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帖子和公安部门的回复,我觉得李丽分明是在无理取闹。但是公安部门也应该重视,特别是基层民警报案一定要第一时间笔录查实。
susan1818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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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30576
  • 最后登录2023-06-19
19楼#
发布于:2019-05-08 09:39
县长热线回复应该比较客观
我心向磁湖
二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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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30161
  • 最后登录2019-10-23
20楼#
发布于:2019-05-08 13:45
对桃源县县长热线回复的质疑
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严禁非法侵入。2018年10月10日县公安局认真调查结论:罗家与李家双方积怨太深,二十多年从不往来。罗福、罗志进、周美华三人进入李家后,造成对李俐的伤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何不依法处理?为何一直敷衍搪塞保护街霸???
因控违办非法强拆我家厨房(已赔偿),罗福一家三人以不是他们家举报为由,借机冲进我家,借物生非,寻衅滋事,将我打伤。
1、有监控视频为证。首先,罗福冲进我家朝我右膝盖踢一脚,我被踢趴下;之后罗福、罗志进、周美华又朝我屁股、腿部上踢,我被踢倒三次;最后罗福朝我右肩部一拳将我打出门外。
2、有法医鉴定。常德市信源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为“李俐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3、2018年10月10日县公安局又针对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的调查结论,成立反调查组之前的第一次,第二次调查的事发现场和我没有关系的、目击证人文道为、杨文刚,证人证言,为何不能采信?为什么要排除在外?不是罗氏一家打伤我,那到底是谁?罗福一家是有名的街霸,县公安局保恶打伞是真!
3、有常德市公安局于2018年9月11日作出常公复字(2018)001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桃源县公安局桃公(漳)不决字(2018)第0005号公安不予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对罗福不予处罚的决定,责令桃源县公安局30日内重新调查,依法处理。”但行凶者至今仍逍遥法外。
4、9月14日,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将此案作为桃源县公安局督导第一案,2名督导非常认真进行了三天两晚加班调查,结论交由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但县公安局把常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和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调查的结论当废纸,我行我素不执行上级决定。县公安局不讲政治,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公平,不讲正义!桃源县公安局的政治站位在哪里?给谁在站位?
5、2018年5月23日,罗福一家三人再次在我家门前寻衅滋事。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捡一把扫把扬了一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后果(罗福脸部无伤,有事发监控视频为证)。是周所长讲;“你们还去纪委上访,现在要依法处理”,周副所长说是打的罗福的脸,并用手机拍罗福脸部所谓的伤情照片。现场有目击证人文道伟不调查,采用罗福一家人的证人证言和所谓的罗福脸部伤情照片来陷害、报复我。当时我要求他们做伤情鉴定,为何不做?仅凭公安机关说了算吗?伪造假证,是不是报复陷害?
6、6月22日上午(有监控视频为证),漳江派出所的副所长戴权、马雪峰、周斌分别驾驶三辆警车带着十几名民警来到我家(需要动用这么多警力?来抓杀人犯吗?更何况我是一个女人),当时戴所长、周所长两人用力将我双手反剪到背后准备上铐子,我丈夫讲“有孕,还动铐子啊!”戴权才用右手拐撞开拿铐子的警察,我才未被上铐子,双手被反剪着押上了警车。上车后戴所长和另外两名民警他们3人按压着我,将我手机抢过去,手臂上被他们抓了好几条血印。送到县拘留所拘留5日(行政处罚审批表上领导审批意见为拘留3日,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又为5日并罚款200元),我丈夫明确告知他们我已怀孕,但还是将我拘留,造成流产。将孕妇拘留合法吗?报复性执法!以权压法!要不要追责?
桃源县公安局回复认定:5月5日,罗福、罗志进、周美华三人强行冲进我家,将我打伤不违法,适合调解。试问5月23日,以我捡一把扫把扬一下的行为,定性“故意伤害”,将孕妇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两相对比,服人心吗?
我所反映的全部属实,网友若有疑问,欢迎到桃源县康复医院对面实地考察。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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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5-08 13:52
你们认真调查了,给的回复!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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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9-05-08 13:54
1、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严禁非法侵入。2018年10月10日县公安局认真调查结论:罗家与李家双方积怨太深,二十多年从不往来。罗福、罗志进、周美华三人进入李家后,造成对李俐的伤害。2、2018年5月23日,罗福一家三人再次在我家门前寻衅滋事。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捡一把扫把扬了一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后果(罗福脸部无伤,有事发监控视频为证)。是周所长讲;“你们还去纪委上访,现在要依法处理”, 周副所长说是打的罗福的脸,并用手机拍罗福脸部所谓的伤情照片。现场有目击证人文道伟不调查,采用罗福一家人的证人证言和所谓的罗福脸部伤情照片来陷害、报复我。当时我要求他们做伤情鉴定,为何不做?仅凭公安机关说了算吗?伪造假证,是不是报复陷害/3、6月22日上午(有监控视频为证),漳江派出所的副所长戴权、马雪峰、周斌分别驾驶三辆警车带着十几名民警来到我家(需要动用这么多警力?来抓杀人犯吗?更何况我是一个女人),当时戴所长、周所长两人用力将我双手反剪到背后准备上铐子,我丈夫讲“有孕,还动铐子啊!”戴权才用右手拐撞开拿铐子的警察,我才未被上铐子,双手被反剪着押上了警车。上车后戴所长和另外两名民警他们3人按压着我,将我手机抢过去,手臂上被他们抓了好几条血印。送到县拘留所拘留5日(行政处罚审批表上领导审批意见为拘留3日,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又为5日并罚款200元)/4、桃源县公安局回复认定:5月5日,罗福、罗志进、周美华三人强行冲进我家,将我打伤不违法,适合调解。试问5月23日,以我捡一把扫把扬一下的行为,定性“故意伤害”,将孕妇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两相对比,服人心吗?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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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5-08 13:57
fyh3671:看了帖子和公安部门的回复,我觉得李丽分明是在无理取闹。但是公安部门也应该重视,特别是基层民警报案一定要第一时间笔录查实。回到原帖
本人讲的完全属实,你可以到县康复医院对面实地了解,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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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5-08 14:06
cdnihaoa:这个帖子,很多次出现了!现在的网络,讲究事实,再不是前些年那种一边倒先入为主扣帽子的时代了。回到原帖
没有实亊能告吗?网友想了解真相,请到县康复医院对面核实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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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5-08 14:19
桃源县县长热线:网友:
         您好,县公安局对您反映的问题一直都非常重视,并在收到此件之前已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且将调查结果与县公安局的相关处理意见向投诉人进行了通报。但投诉人依然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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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桃源县公安局,你给了我一些什么处理方式?你们所谓的调解,我把我拘留关上山后,你们自己和自己调解吗?冲进别人家里不违法吗?冲进别人家里打人更不违法吗?怀孕了可以拘留吗?
湘江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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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5-08 17:29
我心向磁湖:请问桃源县公安局,你给了我一些什么处理方式?你们所谓的调解,我把我拘留关上山后,你们自己和自己调解吗?冲进别人家里不违法吗?冲进别人家里打人更不违法吗?怀孕了可以拘留吗?回到原帖
我觉的市民论坛不是无原则的论坛,首先应懂法,而且应该守法。该帖子从去年己发过多次,如果不服并有确实的证据可向法院起诉。我认为今天回复应该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给出的结论,有理有依据,国家正在向法制迈进,可以多渠道去解决,如果纠缠在个人利益的针尖上不利于解决矛盾,作为桃源老乡,从心里说一句;桃源县在我们年轻时是红彤彤的世界,现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也一步步后来者居上,桃源人应该学会宽于待人,严于历已不要钻牛角,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心向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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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9-05-08 21:51
湘江闲人:我觉的市民论坛不是无原则的论坛,首先应懂法,而且应该守法。该帖子从去年己发过多次,如果不服并有确实的证据可向法院起诉。我认为今天回复应该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给出的结论,有理有依据,国家正在向法制迈进,可以多渠道去解决,如果纠缠在个人利益的针...回到原帖
冲到你家将你打伤试一下?你是何反映?罗一家人是有名的街霸,县康复医院对面补胎的,县公安局定点补胎店,我没实事能告吗?打人不违法吗?你实地了解一下好吗?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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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9-05-09 08:40
李说被罗打时她家有监控视频为证,公安局说证据不足,办案人员不积极作为影响取证是定论,为何还说证据不足?被别人打到家里来了,家里人的证言和监控视频不被采信,这是哪里的法规?!一介小民宁愿冒着得罪公安局和街霸的巨大风险实名发帖,勇气可嘉。
C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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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5-09 09:25
楼主,部门回复中关于你怀孕流产一事,医院有记录,案件也有记录。如果他们说谎,就凭这点你多的是途径搞赢,如果你自己有问题那就不晓得怎么说了。以上这点就相当说明问题,至于街坊为什么起冲突,后又被强制带离等等,别人不知真像就说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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