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住房满两年的判定标准是根据:1、增值税票上的日期满两年。2、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证上的日期满两年。3、契税票上的日期满两年,这三样东西任意一样日期满两年,均可表示该房屋满两年。国家法律规定凡年满两年的房屋过户交易的时候均可免交增值税。听说今年1月份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房屋过户交易的新政策,对于满两年房屋的判定标准变了,表示增值税票上的日期将不再作为判定房屋是否满两年的标准,而是要根据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证或者契税票上的日期满两年才算该房屋满两年,从而免交增值税。这个政策是不是真的,是否已下文出台,出台时间是什么时候,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如果属实请问只是针对湖南省还是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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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2-25 18:00
这篇帖子是咨询市房产局的怎么被转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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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2-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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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3-01 10:0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国税发〔2005〕89号、国税发〔2005〕172号、财税〔2016〕23号、财税〔2016〕36号文的有关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5%(营改增后改征增值税)。 同时,根据国税发〔2005〕89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若您有任何涉税疑问,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0736-78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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