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午,驾驶人李某和同事聚餐后,在明知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依然驾车外出……
当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桃林路与德山大道路口开展“百日安全行动”,15时许,一辆白色SUV驶入临时检查点,执勤民警在对该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在要求其打开车窗并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快速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询问驾驶人李某是否饮酒,李某一脸无辜的说:“中午聚餐就喝了一点,出来买包烟的。”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再次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7.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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