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先云,系残疾人,我在鼎城工商注册,办一塑料加工企业,于2001.10年,与鼎城区武陵镇红云村签定了二十年的租赁合同,租得该村村部四间房约三百平米,年租金玖仟元。合同届满期限2021.9月届满,现在村委会在合同未届的情况下,强行要我搬迁,并对我的企业停电停水,对这种严重犯权行为,我表示强烈抗议,丨请求区政府出面协调,确保我的合法权益,我也是纳税人,也要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两条,第一,经营合同期届满。第二,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给予补偿。若政府不能给予我合理解决,我将向上继续维权。联系人电话,13908410194.1307728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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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1-04 08:34
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9-02-11 11:45
刘二狗: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办事处调查了解,该合同签署时间为2001年10月1日,合同有效时间是3年,且当事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2001年至2017年每年交了4000千元租金,2018年没有交租金。 红云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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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2-28 10:22
刘二狗: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如有回复将立即反馈。 鼎城区区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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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1-04 08:34
刘二狗: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办事处调查了解,该合同签署时间为2001年10月1日,合同有效时间是3年,且当事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2001年至2017年每年交了4000千元租金,2018年没有交租金。 红云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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